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371-55950058、8995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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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市下坡杨暖气片厂年产暖气片60万件项目 | 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与绿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 郑州市下坡杨暖气片厂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总占地面积为11333.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2个生产车间,1#车间为固化烘烤、防腐灌装、抛丸等车间,2#车间为切割、折弯、打孔、焊接、打磨、喷粉等车间,以及办公用房和供水供电工程等。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已接受处罚。 | 1.废气。喷粉颗粒物经设备自带“旋风+袋式除尘”措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烘烤废气收集经“光氧+活性炭”措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防腐灌装废气设置集气罩,经“光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打磨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餐厅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相关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外排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及区域污水管网收水水质要求。 3. 固废。厂内固废临时堆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设计、施工,固废堆场全密闭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 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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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