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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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市惠济区教育体育局河南省体育中心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 | 郑州市惠济区流云路东侧、长柳路北侧、新希望澳园小区西侧区域 | 郑州市惠济区教育体育局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总占地面积为29100.47m2,总建筑面积25740.95m2,其中:地上建筑22579.42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3505.4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括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报告厅、看台等。 | 1.废气。施工期扬尘,严格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郑州市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施工,积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实验室废气采用通风橱和换气扇加强通风。 2.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管网;运营期,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还需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3. 固废。建筑垃圾按照有关规定,封闭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土石方挖方回填剩余的,按有关规定运到指定地点,施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实验产生的废试剂和废药剂交由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4. 噪声。施工期,合理布置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禁止午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运营期,各构筑物采取基础减振、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吸附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