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371-55950058、8995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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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维修车间项目 | 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西、南王村大彭庄南中铁大桥局院内 |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既有仓库进行升级改造,占地面积1300m2,建设内容为维修车间,主要设备为电焊机、钻铣床、砂轮机等,年修理量约100台次。总投资为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1.废气。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进行生产,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本项目焊机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标准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严格遵守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走资源化利用,不向地表水体排放。 3. 固废。厂内边角料废料堆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设计、施工,固废堆场全密闭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 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