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371-55950058、8995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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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全惠食品有限公司六吨低氮燃气锅炉项目 | 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中段 | 河南全惠食品有限公司 | 河南迅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全惠食品有限公司六吨低氮燃气锅炉项目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中段。总占地面积为200 m2,建设内容为一台6t/h低氮燃气锅炉、配套水电燃气设计安装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为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1.废气。施工期不产生废气。运营期,锅炉房新增1台6t低氮燃气锅炉,锅炉废气经新建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和《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2019]25号)标准要求,另外NOX还满足《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物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氮氧化物排放标准要求。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循环技术。 2.废水。施工期不产生废水;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排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3. 固废。运营期,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无新增固废产生。 4. 噪声。施工期,施工作业在锅炉房内进行,无大型高噪声设备作业,施工期短;运营期,锅炉鼓风机、引风机和水泵噪声在采取减振及隔声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