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65972234/2019-00077
  • 惠济区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19-08-14
  • 2019-08-14
拟对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郑州市惠济区机扫车干湿垃圾综合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郑州市惠济区机扫车干湿垃圾综合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371-55950058、89952601
通讯地址:惠济区新城路27号,惠济区政务服务中心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郑州市惠济区机扫车干湿垃圾综合处理站项目

郑州市惠济区北四环南、天河路西

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359.91 m2,总建筑面积883.71 m2,其中干湿垃圾设备426.24m2,环卫之家457.47m2,处理规模约为干式垃圾15t/d、湿式垃圾77.18t/d,建设内容包括湿式垃圾处理区、干式垃圾处理区、垃圾压缩后暂存区、机动车停车位及供水、供电、供暖公用工程等。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万元)。

1.废气。施工期,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郑办〔2019〕38号)及《关于印发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等要求施工,积极落实“八个百分百”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是干式垃圾卸料粉尘,要求卸车间三面封闭,顶部设集气罩(收尘效率90%)+袋式除尘器(95%)+15m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

2.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砂石冲洗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车辆冲洗水等,沉淀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定期抽走用于肥田。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为20 m3)处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湿式垃圾泥浆废水、地面、车辆冲洗废水、湿式垃圾打捞物脱水废水经过1台板框压滤机+1套“混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50m3/d,设2个40m3清水池),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后回用。

3.   固废。建筑垃圾按照有关规定,封闭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土石方挖方回填剩余的,按有关规定运到指定地点,施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项目定期更换的废石英砂和废活性炭由原厂回收,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使用收尘袋收集后和本项目干垃圾一起压缩后外运至绿环路垃圾转运站。

4. 噪声。施工期,合理布置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禁止午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运营期,采取基础减振、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吸附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北边界4a类标准。

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随意弃置;洗车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进行无害化处理。

4、噪声。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及加油泵等设备噪声,应采取降噪措施,使厂界及周围敏感点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主办单位: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邮编: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