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河南宸硕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泡沫混凝土自保温砌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河南宸硕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泡沫混凝土自保温砌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371-55950058、89952601
通讯地址:惠济区新城路27号,惠济区政务服务中心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宸硕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泡沫混凝土自保温砌块项目 | 郑州市惠济区北四环与大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大河路166号 | 河南宸硕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迅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333.3 m2,建筑面积为6600 m2。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厂房内建设两条生产流水线,工艺技术为泡沫混凝土计量、搅拌、切割、边角料回收再利用、运送、养护、产品完成等。主要设备为泡沫混凝土搅拌成型机、切割机、打包机等。总投资为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 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每条生产线水泥入料粉尘经6台仓顶脉冲除尘器+1台二级脉冲除尘器处理;小料入料粉尘和投料搅拌粉尘合并经1台脉冲除尘器处理;最终合并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两条生产线共设置2根排气筒),排放标准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限值要求。车间无组织排放粉尘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搅拌机及切割机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城市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搅拌机及切割机清洗废水经缓存池暂存后汇入泥浆调节池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发泡剂和减水剂应妥善存储和使用,避免造成环境影响。 3. 固废。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送往当地垃圾转运站,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废料收集后运至废品回收站,沉淀池沉砂综合利用不外排、 4. 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类限值标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