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郑州市河湾路(新兴街~新苑路)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371-89952601 89952602
通讯地址:惠济区新城路27号,惠济区政务服务中心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市河湾路(新兴街~新苑路)道路工程 |
郑州市惠济区,北起新兴街,南至新苑路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为10898.2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河湾路(新兴街-新苑路)工程规划为南北向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 35m。采用双向四车道。本次道路北起新兴街,南至新苑路,道路起于新兴街,向南依次与幸福路、新城路、贾庄路、开元路、盛产路、科技路、上元路、及天元路交叉,终于新苑路,全长 2620.159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 |
1、废气:(1)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地面洒水降尘,施工现场用彩钢 板围挡堆场加盖篷布等遮挡措。沥青烟气,购买成品沥青砼,采用密闭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运输。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2)运营期汽车尾气,加强交通管理;加强交通巡察,减少堵车和塞车现象;加强道路养护及交通标志维修,使道路处于良好状态;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林带。 2、废水:(1)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期生活污水设置生态旱厕,定期拉走处理。(2)运营期雨污分流、排入雨水管网。 3、噪声:本项目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时间段、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等。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限制车速。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有施工期间施工开挖固废合理堆放,及时回填。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