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郑州万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建材及商砼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371-55950058、89952601
通讯地址:惠济区新城路27号,惠济区政务服务中心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万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建材及商砼站项目 |
郑州市惠济区大河北路、石桥社区东 |
郑州万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投资 4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7万元),占地面积53280m 2在郑州市惠济区大河北路、石桥社区东建设郑州万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建材及商砼站项目,主要建设双 180、双270 混凝土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预计年产 100 万 m 3 商品混凝土。本项目省重点项目省直青年人才公寓(金科苑)配套项目,涉及未批先建,已处罚到位。 |
1、废气:料库颗粒物:180 生产线、270 生产线均为封闭料库,2 个料库上方全网覆盖雾化喷头若干;车辆运输颗粒物:设置车辆清洗设施 1 套、及时对厂区内地面进行洒水降尘、指派专人清扫道路;筒仓呼吸口粉尘颗粒物:粉料仓均设置脉冲除尘器;搅拌机粉尘颗粒物安装4套脉冲除尘器。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以上废气预期治理效果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应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的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标准。 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接触氧化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日处理量 20m 3 /d)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和绿化,不外排,如项目运行期间石桥污水处理厂建成,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配套安装砂石分离机和三级沉淀池,作为混凝土拌合补充用水,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废: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内,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试验混凝土用于场地及道路填料使用,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 年修改)。 4、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轻对周边居民噪声影响,采取安装减基础、厂房隔声和隔声墙等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时昼间、夜间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南厂界4a类)。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