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7354/2023-00012
  • 惠济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河长制
  • 2023-06-08
  • 2023-06-08
惠济区区级河长及工作职责

区级河长职责

 

区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对全区河渠管理保护负总责,对全区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督导、总调度;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河渠的管理保护以及河长制工作。

区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渠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堤防、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渠明晰管理责任,统筹协调部署上下游、左右岸的联防联控工作;审定一河一策、一渠一策方案,并督导落实;对相关部门和下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级河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河道巡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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