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市场秩序,6月5日下午,长兴路市场监管所联合区消防大队、长兴路派出所、长兴路办事处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组一行对每家销售点的电动车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品牌、型号等信息进行了详细核查,确保所有销售的电动车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杜绝了拼装车、改装车等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检查中执法人员还重点关注了电动车电池的存放与管理,提醒经营者加强店内电动车及电池的摆放管理,避免集中堆放,减少火灾风险,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要选择正规渠道,注意检查车辆的相关信息,确保购买到的是合格产品。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所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车的检查力度,确保辖区内的电动车的质量安全有所保障,使广大消费者能够放心地进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