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市局转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混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豫市监明电【2023】66号文件,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辖区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贯彻落实。
开展混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强化竞争行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严惩和有效遏制混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等社会反映强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此次开展混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以食品饮料、服装鞋帽等日用消费品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混淆行为。以商业促销、医疗美容、校外培训等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行为。
截至目前,此次开展混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排查市场主体65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此项工作持续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