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郑州市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郑双随机办[2022]2号)要求,按照我区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郑州市惠济区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决策部署要求,是推进公平公正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履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职责,全力抓好发起或参与的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落实,推动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不断提升联合抽查的深度和广度。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有序组织实施
各领域发起单位要按照抽查计划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中建立联合抽查任务,并根据计划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会同参与单位细化工作安排和实施步骤,完善信用规则设置、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取、任务分发等具体事项;参与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检查,自觉履行配合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工作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事项合并实施检查,通过省级抽查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并依法依规做好结果公示和后续处置等工作。因特殊情况需增加发起或变更任务的,需向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调整。
三、进一步实施精准监管,提升监管质效
各有关单位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时,要逐步健全与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将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作为参考依据,执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实际工作中,可参照以下原则实施:对A类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企业,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
四、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全面完成任务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发起或参与开展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跟踪督促和指导,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推进联合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任务,实现任务完成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根据综合绩效考评规则,对各有关单位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评判,并适时对全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郑州市惠济区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郑州市惠济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