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的通知
局有关科室、内设机构:
现将《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2023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
2023年7月24日
附件1:
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为统筹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提升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国家、省、市、区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抽查事项
根据权责清单,梳理有监管对象的事项作为本年度的抽查事项,形成事项清单。按照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本年度需对辖区8个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林木种子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抽查比例
以30%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2个被抽查对象,并随机抽取行政执法人员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林木种子质量进行现场检查。
四、抽查实施
(一)抽取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二)对执法人员培训。由相关业务科室对抽取的执法人员对照抽查事项、抽查内容进行培训。
(三)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执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工作。在开展检查时,应向检查对象出示工作证件,说明检查事项及其依据,告知权利义务。采取现场检查为主,现场检查与书面资料相结合方法,按照检查对象逐个开展以现场核实为主要方式的检查方法,及时准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相应的检查文书或者记录。在检查结束后将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交由法制科存档。
(四)违法违规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违规情节较轻的,不需要行政处罚的,由各相关业务科室责令限期改正,并对改正情况予以复查;对违规情形较严重的,要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抽查对象限期整改到位;对涉嫌违法的情形,属于林业部门管理职责范围的,按职责分工交由相关科室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五)抽查结果公示。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做好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应用,若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后再行录入,加强双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有效衔接,努力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的“放”。
附件2:
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责任单位 | 抽查 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部门实施层级 | 检查依据 | 备注 |
1 | 林业和园林局 | 林木种子质量监督检查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 1.是否按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标签、包装、生产经营档案制度落实情况;3.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质量情况;4.是否存在违法、被处罚记录。 | 一般性检查 | 现场检查 | 区林业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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