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7354/2024-00003
  • 惠济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4-03-27
  • 2024-03-29
惠济区农委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计划

根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郑农202425号)文件要求结合惠济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郑州市惠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惠双随机办〔20241号)有关安排,现制定惠济区农委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计划。具体事项如下:

一、抽查工作时间

202411日至20241130日。

二、监管事项

区农委所有行政执法事项,除处理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以外,均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管。

三、随机抽查比例

在保证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上随机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3%,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得低于20%,对确有必要的检查比例可达到100%

四、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双随机抽查名单的确定。在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时,依托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河南)综合监督信息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若抽到执法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检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事项按照《惠济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委属各有关科室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变动需要动态调整的,需及时向法制科报备。

()结果公示。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结果正常的,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河南)公示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处理后做好公示。

()特殊情况的处理。对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和举报投诉经初步核实属实的直接列为检查对象。对于被上级主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已经抽查过的对象,不再列为下一轮随机抽查对象,但其抽查比例要记入全年计划抽查比例范围。

五、工作要求

() 执法检查过程全程记录。每一次随机抽查实施过程都要有相关文书和检查照片或录像等资料存档,确保检查留痕。

(二)发现问题全部依法查处。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该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涉及处罚的、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法移交市级具有行政处罚职能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进行处理,确保违法问题整治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检查结果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的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市场主体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及时公示。

主办单位: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邮编: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