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省、市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范围
农药、肥料、种子、农产品生产(种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动物诊疗机构,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农业机械安全以及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等。
二、时间安排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三、随机抽查比例
在保证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上随机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3%,对确有必要的检查比例可达到100%。
四、工作流程
(一)公示计划。局法制科统一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在郑州市惠济区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
(二)随机抽取。有“双随机、一公开”任务的业务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在规定时间内向法制科提出抽取申请,法制科配合业务科(室),依托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河南)综合监督信息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必须2人以上,且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三)实地检查。开展现场行政检查时要及时向检查对象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亮明执法证件,落实“扫码入企”制度。每一次随机检查实施过程都要有相关文书、检查照片、录像等资料存档。特别对有问题的主体,要随时固定证据。
(四)结果处理。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该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对涉及处罚、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法移交市级具有行政处罚职能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进行处理,确保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五)公开公示。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结果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河南)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区农业农村局所有行政执法事项,除处理投诉举报、数据监测、转办交办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以外,要严格落实无计划不检查、非双随机不入户规定。
(二)业务科(室)在随机抽取前,要及时动态调整一单、两库,即:检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确保精准监管。检查时,要注意加强科(室)之间的沟通,对抽查重复的监管对象,可采取统一时间的办法,避免多次入企检查。
(三)强化纪律约束,主动接受监督。局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视情对行政检查行为进行督查,对不按要求提前报备、入企不扫码、不出示任务码或者让人代查、不按要求处理移交问题等违规行为,依法依纪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