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济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17 发布机构:惠济区人民政府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济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进一步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考核”要求,根据水利部下达的《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大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河南省水利厅印发的《河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豫水政资〔2017〕60号),及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惠济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坚持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把加强需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要目标,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培育节水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健全全社会、全领域、全方位的立体节水模式,全面推进“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高效利用、节水自律、监督有效”的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水和谐;二是坚持制度创新,规范用水行为;三是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公众参与;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区域重点。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底达到《郑州市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要求。

(四)实施计划。一是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成立组织,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按照《标准》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于11月底前向区农委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应包括: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自评说明材料、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二是初审和验收。区农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报郑州市水利局,申请验收。

(五)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二是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考核监管;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节水社会氛围

三、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惠济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解 读 人:张申展

联系方式:63639679

主办单位: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邮编: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