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惠济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加强建筑业总部经济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17 发布机构:惠济区人民政府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惠济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加强建筑业总部经济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建筑业骨干企业发展的意见》(豫建建〔2014〕6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7〕3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4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42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业总部经济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2019〕13号)精神,推动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确保我区早日实现生态城、旅游城、健康城、科技城“四城联建”目标

二、目标任务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壮大总量与优化结构相结合、重点培养和积极引进相结合,着力培育资质高、信誉好、有发展潜力的本地建筑企业,重点引进二级施工总承包以上资质企业和行业乙级以上规划、勘察、设计企业,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

三、主要内容

1.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加快惠济区建筑业总部基地建设,吸引二级以上资质施工、规划、设计、监理、勘察企业入驻,对入驻建筑业总部基地的企业给予办公用房租金补贴。鼓励一级以上资质建筑业企业、综合甲级设计企业或年产值超十亿建筑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对总部办公、科研培训的建设用地按工业用地性质优先安排。对在我区设立总部的企业享受《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业总部经济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2019〕13号)规定奖励的同时,享受区级相关优惠奖励政策。

2.健全完善我区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应用体系。建立惠济区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上报备案制度,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将“红黑榜”发布结果作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红黑榜”发布制度在行业管理中的作用。

四、解读机构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王永康 联系方式:63639568

主办单位: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邮编: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