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我区新型工业用地管理,强化产业项目引进统筹力度,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智慧双碳、智能制造等产业。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工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郑政〔2019〕10号)和《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产业用地管理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郑办〔2020〕18号)等文件精神,区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惠济区新型工业用地项目准入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予以印发。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包括五个部分,并附4个附件。
第一部是适用范围。适用于惠济区行政区域内符合城乡规划的新型工业用地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新型工业用地是指从第二产业中分离出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数字安防、文化创意、新能源新材料,未来产业中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机器人、工业设计以及其他产业的研发、设计、实验室、总部、结算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用地。
第二部分是组织实施。成立惠济区新型工业用地项目准入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业、科技、招商引资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科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税务局、区住建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规划发展中心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工局。
第三部分是准入条件及申报流程。明确了主体准入、项目准入、投入产出准入的相关条件,以及从提出申请、申报受理到审核认定的具体流程。
第四部分是监管考核。主要围绕项目日常监管、达产验收及退出三个方面,建立项目用地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第五部分是其他。主要对投资建设合同和产业发展承诺书的签订、评审结果运用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关于4个附件的说明:“附件1”是《惠济区新型工业用地项目准入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是《惠济区新型产业分类指导目录》,共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新能源产业、数字经济产业和节能环保七类。“附件3”是《投资建设合同(参考格式)》。“附件4”是《产业发展承诺书(参考格式)》。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惠济区发改委
解读人:韩丽娜
联系电话:0371-63639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