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29 发布机构:惠济区人民政府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郑政〔2024〕8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惠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二、征求意见情况

《惠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前期已征求区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区工信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等相关单位及各镇(街道)意见,并结合反馈情况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三、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为持续改善全区空气质量稳定向好,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PM2.5浓度达到3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6%,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至1.2%,完成上级下达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 VOCs 总量减排任务。

(三)主要任务

1.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发展。一是严管严控“两高”项目,全区禁止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等行业产能。二是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三是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四是支持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推广力度。五是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力争全年完成10个以上绿色化改造项目。

2.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低碳发展。一是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集中式光伏规模化开发。二是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新(改、扩)建设备原则上采用电或天然气。三是持续推进集中供暖建设,增加城区集中供热面积。

3.优化交通结构,完善绿色运输体系。一是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二是加快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规范柴油货车检查,加强企业门禁系统建设,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三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2025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五是全面保障油品质量。加强油品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

4.加强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一是加快实施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二是加强VOCs全流程综合治理。三是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四是开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五是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月抽查率不低于20%。

5.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监管平台,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全区平均降尘量控制在6吨/月•平方公里以下,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40%以上。二是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到2025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三是持续加强烟花爆竹污染管控。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6.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大气环境管理水平。一是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二是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全面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实效。三是开展环境绩效等级提升行动。推动全区工业企业治理能力整体提升。

7.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一是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现代化。二是提升固定污染源监控能力,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

    8.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一是配合郑州市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推进重点行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和绿色低碳发展。二是落实省、市价格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大气环境治理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严格督导考核;三是实施全民行动。

 

解读机关:惠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办

联系电话:0371—55662729

 

主办单位: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邮编: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