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公布惠济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20 发布机构:惠济区人民政府

一、背景依据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联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是经区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具有悠久历史和独特艺术价值或文化内涵的项目,是当地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惠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健全非遗传承体系,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通过搜集、整理和记录非遗项目的相关资料,以便将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传承给后代。

三、主要内容

本通知中公布的惠济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共有17项,其中包括传统音乐1项:梁氏古琴弦歌;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1项:陶模儿;传统技艺12项:刘氏花馍制作技艺、王氏老醋鱼制作技艺、马记牛肉垛子制作技艺、茶百戏(水丹青)、煎烧黄河大鲤鱼制作技艺、明式家具制作技艺、酒豆辣椒酱制作技艺、手鞠、归芪烩面、孟记酱牛肉制作技艺、古荥甲鱼制作技艺、郑州窑青瓷烧制技艺;传统医药3项:古法外贴膏技艺、郑氏针法、中医六脉诊疗(培元堂)。

惠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报名推荐、材料审核、实地查看、专家评审,确定拟列入项目名单,并进行为期20日的公示。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拟定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提交惠济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四、涉及范围及执行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非遗保护政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本行政区域内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五、其他解读事项

关键词解释: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六、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惠济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解读人:王儒

联系方式:0371-63639261

主办单位: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邮编: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