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C96324/2025-00025
  • 惠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巡察
  • 2025-07-24
  • 2025-07-24
惠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发展改革委等党组织进驻动员会召开

7月24日上午,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发展改革委等党组织进驻动员会召开。动员会上,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杨喜梅通报了巡察重点和总体安排,区委巡察办副主任张巧玲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卢晓丽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放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打折,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按照《巡察工作条例》要求主动配合巡察组了解情况,如实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重要岗位存在的问题,积极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区委第二巡察组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六个严禁”和“十不准”等纪律规定,以党性立身做事,以自身过硬保障巡察高质量。

卢晓丽同志代表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作表态发言:一是提高站位,坚决执行巡察工作部署。区发展改革委党组及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此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和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真正把各项决策部署、工作成效置于巡察组的监督之下,以严格的政治纪律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二是积极配合,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全委上下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实事求是,围绕巡察重点内容,全面准确提供相关资料,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三是严明纪律,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刻剖析问题的症结和原因,及时制定措施,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努力把巡察工作成效转化为推动发展改革事业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为全区实现更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发改力量。

根据安排,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时间从2025年7月25日开始,至9月12日结束。巡察期间,区委第二巡察组建立了三种反映问题的渠道,举报电话:0371-63319277;接收短信息手机:18003716451;电子邮箱:18003716451@163.com。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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