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413/2018-00006
  • 惠济区民政局
  • 公示
  • 2018-01-09
  • 2018-01-09
惠济区民政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29日止。

一、概述

一是以民为本,领导重视。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民政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是更好地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核心职责的基础。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听取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汇报,研究决定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并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让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要求。

二是区分任务,明确责任。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工作要求,按照局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我局将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任务分解到相关的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明确工作内容、任务到科室、责任到人头,按照时间进度,工作时限确保任务完成,并进一步明确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上报情况将作为2017年度评优依据。

三是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安全性。各科室由专人负责,充分反映民政依法办事,深入街道社区解难题和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以及为民服务的经验和作法,并在第一时间报送。我们每次在发布信息前,进行层层报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制度及局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严,防失泄密。

四是为民服务,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将革命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五保供养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等事项通过发放村情民意小报和在宣传栏长期为民政服务对象公开;依托区电子政务平台,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等,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非单位、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电话等;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各科室根据业务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作办事指南(包括需提交资料、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让办理各项业务的群众查阅或索取,做出的服务承诺必须兑现,违反承诺应予相应的处理或处罚;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定期发布救灾捐赠及其它专项捐赠款物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民政信息。

五是积极开展行政处罚规范透明运行工作。以规范行政处罚权为重点,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权公开规范透明运行工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单位,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区法制办的指导下,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全面清理。

六是以网络为依托,积极打造便民服务平台。积极推行村务公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规范公开形式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七是扎实推进内部公开。积极加大内部公开力度,对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干部选拔使用、机关财务收支预决算、办公用品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问题主动向全体工作人员公开。既公开结果,也公开过程。按照上级有关加强内部公开的指示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公开工作制度规定,围绕机关内部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扎实推进内部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截至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条,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信息共3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民政信息主要通过区政务网站,惠济慈善报等媒介,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对群众关心的集中事项进行公开。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信件咨询0人次,电话咨询几百人次,无投诉情况。

五、工作人员情况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数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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