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7469/2018-00005
  • 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
  • 信息公开
  • 2018-03-06
  • 2018-03-06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我办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月报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领导分工、办事程序、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办事指南,以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等方面的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主办单位: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邮编: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