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4713380/2015-00033
  • 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食品,召回
  • 2015-11-05
  • 2015-11-10
不合格产品召回告知书

郑州隆鑫源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生产的豫鑫源鲜土豆粉(规格:300克/每袋、 条码:6959496400041)其外包装营养成分表中标注脂肪一项为每100克含0.1克,不符合GB28050-2011标准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经调查,你单位涉案产品营养成分表中脂肪一项每100克含量小于等于0.5克时应标注为0克,因此认定为标签存在瑕疵。

现要求你单位立即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召回上述一个批次产品并进行封存;

2、对我单位上报召回方案及召回结果;

3、停止同类产品生产、销售。

4、并对所有包装标签进行整改。

 

 

 

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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