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隆鑫源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生产的豫鑫源鲜土豆粉(规格:300克/每袋、 条码:6959496400041)其外包装营养成分表中标注脂肪一项为每100克含0.1克,不符合GB28050-2011标准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经调查,你单位涉案产品营养成分表中脂肪一项每100克含量小于等于0.5克时应标注为0克,因此认定为标签存在瑕疵。
现要求你单位立即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召回上述一个批次产品并进行封存;
2、对我单位上报召回方案及召回结果;
3、停止同类产品生产、销售。
4、并对所有包装标签进行整改。
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