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4713380/2015-00034
  • 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食品,召回
  • 2015-11-13
  • 2015-11-16
不合格产品召回告知书

河南龙华盛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生产的龙华盛南北货系列虾片(规格: 100/袋、条码:6934543701558)配料表中食品添加剂内容标注为:膨松剂、甜味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生产经营的食品的标签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经调查,你单位涉案产品使用的膨松剂为:碳酸氢钠,未在包装标签中标明,标签存在瑕疵。

现要求你单位立即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召回上述产品并进行封存;

2、对我单位上报召回方案及召回结果;

3、停止同类产品生产、销售。

 

 

 

郑州市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1113     

 

主办单位: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邮编: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