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城街道举办第十二届民间文化艺术节暨“文明家庭”、“好婆婆 好媳妇”表彰大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社区、各部门:
经新城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现将《新城街道举办第十二届民间文化艺术节暨“文明家庭”、“好婆婆 好媳妇”表彰大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2月22日
新城街道举办第十二届民间文化艺术节暨
“文明家庭”、“好婆婆 好媳妇”表彰大会实施方案
为促进文艺事业繁荣昌盛,展示我街道优秀传统民间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成果,展现人民群众健康向上的新生活、新风尚,带给人民群众一份充满活力的节日氛围。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于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三)举办第十二届民间文化艺术节暨“文明家庭”、“好婆婆 好媳妇”表彰大会。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充分激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展现辖区群众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通过集中时段、集中队伍开展展演活动,为群众文化搭建一个切磋交流的平台,不断壮大基层文化队伍,提高表演层次和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养,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坚定人民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憧憬和信心。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8年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三)上午9:00
(二)活动地点:
新城路与金河路交叉口
(三)活动内容及奖项设置:
1.民间文艺表演。各个评委将对每个文艺节目进行评比打分,推选出优秀节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组织奖若干名。
2.表彰“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通过对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的表彰,弘扬正气,促进道德建设和社会风气好转,使尊老爱幼、和睦相处蔚然成风。
3.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卫计、食药、安监、农业科技、文化卫生、劳动就业等部门摆放咨询台,利用展板、标语、宣传手册进行宣传,并解答群众问题。
(四)节目评比要求
评审团各位评委要按照公共、公平、公开的原则,依照节目形势、演艺质量、服饰道具、节目吸引力等标准严格进行评比打分。
三、活动要求
1.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将本次文化艺术节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举措,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有力抓手,精心策划、有力组织,切实负起责任,迅速组织开展活动,明确目标任务,做到人员落实、投入落实、活动落实。
2.各村、社区要做好本届文化艺术节的舆论宣传工作,要广泛动员,充分调动广大职业人员、业余爱好者、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展现我街道群众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积极向上的氛围。
3.各村、社区要在本次活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按照活动安排,认真准备,紧密配合,各演职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指挥,遵守秩序,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