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立案时间 | 违法事实 | 涉案金额、物品数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备注 |
1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7〕400号 | 常大友(郑州市惠济区朝鲜湾海鲜冻品商贸行)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2018.1.17 | 经营镉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帝王蟹、面包蟹和太子蟹 | 8647.8元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2018.3.30 | |
2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32号 | 郑州许夫人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安法规定的食品案 | 2018.1.23 | 经营的“古法黑糖”(规格300克/瓶)标签未标注营业成分表,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3.6“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的规定要求 | 货值金额45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免予处罚 | 2018.3.30 | |
3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7〕403号 | 王艳利(郑州市惠济区司氏水产店)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2018.1.30 | 经营镉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梭子蟹和石头蟹 | 7577.5元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2018.3.30 | |
4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7〕380号 | 毛艳周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2018.1.29 | 经营氟虫腈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芹菜苗 | 804.8元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2018.4.2 | |
5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13号 | 张福进(郑州市惠济区金海湾海鲜行)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2018.1.29 | 经营镉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皮皮虾和花蟹 | 2100元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2018.4.2 | |
6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58号 | 蔡忠洋(郑州市惠济区信基调味食品城忠洋海带大全商行)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2018.2.8 |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火锅川粉 | 45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免予处罚 | 2018.4.2 | |
7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79号 | 张红利(郑州市惠济区信基冻品水产大世界品尚水产商行)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2018.3.12 | 经营镉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毛蟹和梭子蟹 | 34250元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2018.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