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立案时间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备注 |
1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7〕399号 | 李同强(郑州市惠济区李氏海参居)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2018年1月5日 | 李同强(郑州市惠济区李氏海参居)经营的梭子蟹、面包蟹经监督抽检,所检项目中“镉”不符合GB 2762-2017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1、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 | 2018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