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立案时间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备注 |
1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128号 | 王全保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案 | 2018.3.13 |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白酒)生产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1.没收违法加工经营的食品; 2.没收违法所得; 3.罚款 | 2018.5.19 | |
2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80号 | 马营(郑州市惠济区时尚海鲜商行)经营重金属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2018.2.23 | 马营(郑州市惠济区时尚海鲜商行)经营的食用农产品(产品名称:“面包蟹”、购进日期:2018年1月9日)经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检验结果不合格,镉(以Cd计)含量不符合GB 2762-2017标准要求。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2018.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