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立案时间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备注 |
1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647号 | 雷平(郑州市惠济区添加水产商行)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案 | 2018.12.3 | 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2019.1.31 | |
2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651号 | 韩青杰(郑州市惠济区博宇海鲜冻品贸易商行)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案 | 2018.12.3 | 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的食用农产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2019.1.31 | |
3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643号 | 李子昊(郑州市惠济区巅峰食客餐饮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2018.11.11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免予处罚 | 2019.1.31 | |
4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790号 | 张冬冬(郑州市惠济区冬冬蔬菜摊)经营农药残留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2018.12.13 | 经营农药残留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2019.1.31 | |
5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794号 | 杨正彦(郑州市惠济区正彦蔬菜摊)经营农药残留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2018.12.13 | 经营农药残留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2019.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