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立案时间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备注 |
1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636号 | 张平(郑州市惠济区汇源水产商行)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2018.11.7 | 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鲈鱼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一)项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2019.1.31 | |
2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639号 | 陈祥龙(郑州市惠济区龙祥水产商行)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2018.11.7 | 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草鱼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一)项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2019.1.31 | |
3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701号 | 朱远臣(郑州市惠济区朱远臣蔬菜店)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2018.11.23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一)项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2019.1.31 | |
4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791号 | 李美玲(郑州市惠济区小李菜摊)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2018.12.14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一)项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2019.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