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立案时间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备注 |
1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508号 | 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中心小学采购或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2018.11.20 | 使用的黄花菜(干)中二氧化硫的残留量为2.38g/kg,标准限值为≤0.2g/kg,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免予处罚
| 2019.2.20 | |
2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546号 | 王建波(郑州市惠济区建波蔬菜批发部)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2018.10.8 | 销售的韭菜经抽检,所检项目中多灵菌不符合GB 2763-2016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免予处罚 | 2019.2.18 | |
3 |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8〕555号 | 宋涵(郑州市惠济区信基调味食品城淇源调料商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2018.10.8 | 经营的“小不点”土豆鲜粉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第1号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免予处罚 | 2019.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