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局直中小学、民办中小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9〕223 号)要求,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郑州市市区 2019 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郑教基〔2019〕43 号)、《郑州市教育局关于 2019 年郑州市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郑教基〔2019〕 45 号)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9年惠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部署,坚持以“ 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保障,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完善招生入学政策,规范教育秩序,维护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育人目的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教育活动,各学校要站在育人层面上设计和实施,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实行阳光招生
各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计划指导
各民办初中学校应依据惠济区教体局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计划,经区教体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公布。各校应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
(四)明确主体责任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市级统筹、区级管理的要求,遵循“谁审批谁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三、招生报名
(一)招生方式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电脑派位和学校自主招生(面谈)相结合的方式,比例为4:6。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二)报名条件
具有郑州市区正式学籍或具有郑州市区户籍在外就读、有选择民办初中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3日—15日
(四)报名地点
具有郑州市区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毕业小学进行报名;具有郑州市区户籍、在市区之外就读的学生,在惠济区迎宾路小学集中报名。
(五)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民办初中学校进行报名。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可以选报两所民办初中学校参加自主招生,只能明确其中一所为电脑派位学校。所有报名学生需在报名地点填写《郑州市2019年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报名表》,完成基本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同时采集小学生《综合素质报告手册》评价结果,统一打印确认表,由家长确认签字。
(六)信息查看
报名完成后,学生及其家长可根据报名信息,登录郑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rxfw.zzedu.net.cn)进行信息查看。
2019年郑州市市区试行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一平台,同步报名,探索同步招生。在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同时,实施公办初中学校学位分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四、组织实施
(一)电脑派位
1.成立工作机构
市教育局统筹指导电脑派位系统的开发、派位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惠济区教体局成立以局长刘博为组长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科负责区属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派位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
2.公布派位学校
参加电脑派位的民办初中学校为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且电脑派位志愿数超过招生计划40%的学校。6月21日,市中招办向社会公布参加电脑派位的学校。
3.派位时间
6月28日,郑州市对区属所有符合派位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派位。
4.派位实施
电脑派位实行“三次随机,一次性录取”。即随机产生学生派位号,按派位号大小排列形成闭合链环;随机确定闭合链环录取方向;随机确定闭合链环上录取起始派位号,按照录取方向一次性录取,当场公证并展示派位录取结果。
5.结果公布
电脑派位结果由市教育局于当日通过郑州教育信息网公布,各相关学校也应于当日公布本校电脑派位结果,并通知派位录取的学生和家长。学生及其家长也可登录郑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询本人电脑派位结果。已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和公办学校就近入学。
(二)自主招生(面谈)
1.成立工作机构
市教育局负责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面谈工作的统筹指导,制定实施意见,并督促落实。惠济区教体局负责区属民办初中学校招生面谈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指导工作。民办学校负责面谈工作的具体实施,全程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巡查和社会监督。学校要成立面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报到组、面谈组、统计组、安全保密组、宣传组、投诉信访组等工作小组。
(1)报到组:负责面谈学生的登记报到,核对收取面谈凭证,组织学生随机抽取面谈室和面谈顺序,引导学生接受面谈。
(2)面谈组:负责与学生现场交谈,每间面谈室设置评委组,设组长1人。
(3)统计组:负责面谈结果的录入、汇总及上报等工作。每间面谈室可以根据需要配备统计员、计时员等。
(4)安全保密组:负责对面谈相关信息的安全保管、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制定面谈工作应急处理细则,进行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现场安全。
(5)宣传组:负责面谈全程录音录像;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招生政策;接听咨询电话、接待到访家长,解答疑问。
(6)投诉信访组:负责有关投诉、举报等事项的处理及争议事项的调解。
2.面谈确认
(1)凡选报民办初中学校但未被电脑派位录取,且愿意参加面谈的学生,家长需于6月29日至6月30日,登录郑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面谈确认,不登录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谈。面谈确认工作完成后,随机确定面谈日期和时间,生成面谈凭证,面谈凭证可由学生及其家长自行打印,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
(2)面谈凭证是学生参加面谈的唯一证明。无本校面谈凭证的学生不得参加面谈。面谈凭证载明报名序号、姓名、性别、照片、面谈学校、到校时间及面谈须知等信息。
(3)实施面谈的民办初中学校为面谈确认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学校。若面谈确认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不再生成面谈凭证。
3.面谈前准备
(1)民办初中学校需于6月1日前向惠济区教体局上报招生方案,市中招办要组成专家组对学校招生方案进行审核。
(2)面谈须选聘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评委,注意学科结构合理搭配,落实回避制度。
(3)民办初中学校根据预估面谈人数科学设定面谈场次,合理设置面谈室,按要求选聘面谈评委,并于6月23日报送面谈日期安排、场次时间安排、面谈室数量等信息。
(4)民办初中学校负责面谈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岗前培训,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岗。
(5)市、区教育局全面巡查民办初中学校各项准备工作。
4.面谈时间和地点
面谈统一于7月5日至7月9日举行,每个学校面谈时间不少于2天。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谈凭证所载信息为准。
5.面谈内容和方式
(1)民办初中学校按规定自主设置面谈内容。可重点参考《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中对小学生综合素质和行为规范的要求,结合本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突出“思想品德、学习能力、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方面的内容,设置若干个面谈话题,实施综合评价,力求全面客观。面谈内容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成绩或考级证明等列入面谈内容。
(2)面谈可以采取教师与学生面对面谈话的方式,也可以探索小组活动、人机面谈等方式,具体方式由民办初中学校自行确定。面谈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出现“奥数”等学科内容,不得向学生提供纸笔。
6.面谈流程
(1)学生持面谈凭证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谈学校;登记报到后随机抽号确定本人面谈室和面谈顺序;每场次面谈开始15分钟后,未报到的学生,按放弃面谈处理,后果由学生及家长承担。
(2)每场次面谈开始前,在监督组监督下,评委随机抽号确定面谈室、面谈内容。
(3)工作人员引导学生进入面谈室接受面谈,面谈时间根据采取的面谈方式由学校自主确定,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不超过45分钟。
(4)面谈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参与面谈的工作人员和学生,严禁将手机等个人通讯工具带入工作现场。
(5)每场次学生面谈结束后,评委组、学校负责人、监督组长均须签字确认面谈结果。
7.结果公布
各民办初中学校面谈工作全部结束后的第二天18:00前,应公布本校面谈预录取结果,并通知预录取的学生和家长。
8.巡查与监督
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巡查和监督。区教体局、中心学校联合成立若干巡查组,负责巡查面谈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同时,区教体局、中心学校将组建监督组,负责全程监督面谈过程,每校派驻一组。巡查组、监督组需落实回避制度。
五、录取与审批
7月12日至14日,招生学校按照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7月15日至17日,因学生志愿选择而产生的缺额计划,按照面谈结果依次补录。
7月18日,民办初中学校上报新生录取名单,经区教体局审批后履行录取手续。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初中学校划片招生,坚持学籍管理“谁录取,谁注册”。
7月20日,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全部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确保2019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强化舆论宣传
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通过多种渠道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系统了解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全面知晓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方式和具体要求,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营造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良好氛围。
(三)严守招生纪律
区教体局、各中心学校、各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重申 2019 年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郑教明电〔2019〕202 号) 中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招生秩序。要规范学籍管理,注册学籍的学生为参加报名、派位或面谈、并缴费的学生,不得录取未选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的学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不符合市区报名条件的学生。
(四)规范收费行为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中,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年收费。
(五)强化监督问责
区教体局、中心学校在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期间将建立监督巡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371-63639710,设置群众信访接待室,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区教体局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