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4713380/2019-00035
  • 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食品药品,案件查处
  • 2019-07-03
  • 2019-07-03
2019年7月3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立案时间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备注

1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9733

牛志刚(郑州市惠济区南阳路大砂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食品案

2018.7.20

抽检的豆腐(样品编号为HJCY201804007)经河南安必诺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其苯甲酸钠及其钠盐的检测结果是“0.204g/kg”,标准指标为禁止添加,检查结果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免予处罚

2018.8.8


2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9735

张遵科(郑州市惠济区如健热干面)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食品案

2018.8.2

抽检的粉条(样品编号为HJCY201804198)经河南安必诺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其铝残留量的检测结果是“276mg/kg”,标准指标为“200mg/kg”,检查结果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免予处罚

2018.8.24


3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9737

郑州市惠济区颐和老年公寓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食品案

2018.8.3

抽检的粉条(样品编号为HJCY201804213)经河南安必诺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其铝残留量的检测结果是“422mg/kg”,标准指标为“200mg/kg”,检查结果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免予处罚

2018.8.21


4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9738

郑州市惠济区凯润商务酒店有限公司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食品案

2018.7.19

抽检的粉条(样品编号为HJCY201804015)经河南安必诺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其铝残留量的检测结果是“311mg/kg”,标准指标为“200mg/kg”;豆腐(样品编号为HJCY201804019)经河南安必诺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其苯甲酸钠及其钠盐的检测结果是“0.240g/kg”,标准指标为禁止添加,检查结果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免予处罚

2018.8.28


5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9739

朱光瑞(郑州市惠济区老长垣美食)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食品案

2018.7.20

抽检的粉条(样品编号为HJCY201804035)经河南安必诺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其铝残留量的检测结果是“270mg/kg”,标准指标为“200mg/kg”;豆腐(样品编号为HJCY201804032)经河南安必诺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其苯甲酸钠及其钠盐的检测结果是“0.517g/kg”,标准指标为禁止添加,检查结果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免予处罚

2018.8.8


6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9740

闫国超(郑州市惠济区杨洪伟胡辣汤馆)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食品案

2018.8.2

抽检的粉条(样品编号为HJCY201804189)经河南安必诺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其铝残留量的检测结果是“297mg/kg”,标准指标为“200mg/kg”,检查结果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免予处罚

2018.8.20


7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9741

孙麦霞(郑州市惠济区食尚鱼码头主题餐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食品案

2018.8.2

抽检的粉条(样品编号为HJCY201804201)经河南安必诺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其铝残留量的检测结果是“315mg/kg”,标准指标为“200mg/kg”,检查结果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免予处罚

2018.8.21


8

(郑惠)食药监食罚〔2019834

郑州市惠济区小博士幼儿园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食品案

2018.11.5

抽检的山楂糕(样品编号为HJCY201803131)经河南三方元泰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其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的检测结果是“1.9”,标准指标为“1”,检查结果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免予处罚

2018.11.29


 

 

 

 


主办单位: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邮编: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