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0X05653/2022-00007
  • 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告
  • 2022-03-24
  • 2022-03-24
关于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3月11日对郑州麟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麟灵榨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郑惠食药监罚字〔2017〕420号的送达公告

郑州麟灵食品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2年3月11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郑惠食药监罚字〔2017〕420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郑惠食药监罚字〔2017〕420号),内容是:你单位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麟灵榨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捌佰陆拾肆圆整(864元);2、罚款伍万伍仟圆整(55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伍万伍仟捌佰陆拾肆圆整(55864元)。

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郑惠食药监罚字〔2017〕420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惠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毛慧丽、申丽平    联系电话:0371-63787126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18号

 


主办单位: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邮编: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