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C31926/2023-00001
  • 惠济区统计局
  • 法治
  • 2023-01-17
  • 2023-01-17
惠济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统计监督意见》)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严格履行法治主体责任,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权威,坚持依法行政与依法治统相结合,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现将区统计局2022年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一)区委、区政府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区委、区政府对统计法治及时进行学习。一是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通知》安排部署,区委常委会第25次会议和区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上进行专题学习,深刻领会《监督意见》精神实质,推动各区直单位、各街道的党政领导干部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落实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二是7月21日,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市《关于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的情况报告》。

(二)区统计局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我局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对《意见》《办法》《规定》《统计监督》全面系统开展学习,集中学习10余次。组织收看全省、全市统计系统贯彻落实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视频会,参加省局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切实增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统计问题的能力。

二、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一是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围绕“四个结合”,切实做到“四个必查”,强力推进“四个一批”,以企业走访调研、“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以及督促企业月度报表等工作为契机,切实把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引导基层积极配合、依法统计。二是加强统计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统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报告、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等制度,畅通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建立统计违法举报线索接受办理台账,提高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危害性的认识。三是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根据《郑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研究制定《郑州市惠济区统计局2022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抽取工业、投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共17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四是做好名录库管理工作。加强一套表入库审核,对入库企业信息进行现场核实,对企业入库企业资料进行核对,保证应入尽入,违不符不入。根据《郑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对2021年以来入库退库的全部“四上”单位和投资项目开展专项检查。

三、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法治生态环境

一是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及时学习传达国家、省、市相关文件通知精神,要求相关单位、部门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清理纠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梳理涉及统计部门的文件,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了解情况,认真深入排查,广泛发动、坚决落实、常抓不懈。经过认真排查,暂未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二是推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衔接,协同配合区委巡察工作组对迎宾路街道办事处和花园口镇开展巡察工作,重点查阅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传达学习情况相关资料,初步建立线索、结果共享机制,推动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加强统计信用建设。区政府网站开通“统计失信企业及人员”公示专栏,链接省统计局相应版块,对统计失信企业进行公示,提高调查对象信用意识、守法意识。组织全区各专业全部“四上企业”填写《统计信用承诺书》,评选统计诚信单位4家,提高全区统计调查对象的信用意识、自律意识,防范数据质量风险。

四、加强学习指导强化统计法治基础建设

一是加大统计执法建设。我局“三定方案”明确设置法制科,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受理统计违法举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办理有关统计方面行政审批事项。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积极报名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报名,目前已有1名考取执法证统计人员。二是强化行政指导,加强基层数据质量核查。工业能源统计、贸易业统计和服务业统计按市统计局部署,深入企业对数据质量进行核查,现场查阅报表及工作台账。每月通过QQ、微信、工作会加强报表填报指导,对服务业报表进行讲解,加强镇(街道)基层机构改革新换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三是加强统计培训。对镇(街道)逐一走访,进行一对一、点对点培训,组织新入库企业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意识。

五、扎实谋划2023年法治工作

2023年,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出台的《意见》《办法》《规定》《统计监督》系列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关于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各项整改工作要求,持续抓好贯彻落实,真正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为切实做好统计法治工作,确保统计数据源头质量,必须把统计法治工作作为统计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认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责范围、执法责任和监督措施,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文明执法行为,将统计工作始终置于统计法律法规的框架之内。

二是强化统计法治基础。进一步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提高统计法治人员的专业性,加强执法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和执法流程的认识,努力提升统计执法服务水平。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的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加强统计诚信建设,积极评选统计诚信单位,树立统计守法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企业诚信统计。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学习。对内加强《统计法》和相关统计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力度,拓展学习深度。对外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通过结合各专业工作培训会议,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大型普查,加强对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力度,提高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统计法律宣传,扩大公众对统计法的知晓率和对统计法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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