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9206350/2024-00004
  • 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
  • 通报,巡查整改
  • 2024-02-28
  • 2024-02-28
中共郑州市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8月3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林业和园林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10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林业和园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林业和园林局党组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中共郑州市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4方面11大类45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党组书记李涛坚决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聚焦问题,即知即改。在集中整改工作中,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明确要求林业和园林局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要求,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针对45条问题线索,逐一建立了整改清单台账,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和落实细则,规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整改任务落实,实现整改工作全覆盖。

截至1月12日,巡察反馈的4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9个,长期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5个;制定整改措施105条,完成整改措施 97条,完成率为89.8%;建立完善制度2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

1.落实“第一议题”学习重形轻效。学习“第一议题”多标题式传达,结合自身实际学习安排部署较少。传达学习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未安排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进行深入学习,也未结合工作实际研讨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 李涛

责任科室:党建办公室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第一议题”制度的落实,对于部分文件的学习范围扩大至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并结合自身实际,结合所学文件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学习,并把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列入中心组及党员学习内容,组织集中学习。

2.理论学习走过场。中心组学习“蜻蜓点水”,内容形式单一。如,2020年至2021年共开展18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多为学习上级文件通知,未开展交流研讨。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 李涛

责任科室:党建办公室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每次学习有签到、有记录,并要求中心组成员年度撰写述学告,做好学习档案整理等工作。二是丰富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主题教育,每月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交流研讨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及记录工作。

3.意识形态责任制执行不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结合林业系统工作实际查摆意识形态领域的薄弱点、风险点。如,2021年科级干部共8人,其中6人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内容;2021年意识形态4次分析研判会议无分析研判内容。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 李涛

责任科室:党建办公室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年底向上级区委报送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及党组书记抓意识形态责任制报告,并要求其他领导干部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向局党组进行报告二是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全年共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4次,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指示精神,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4.抢抓机遇行动迟缓。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未有效依托双桥花卉基地的平台优势,努力补齐花卉产业“产品附加值不高、产业链条不全”等短板弱项,出现“优区位、弱产业、微效益”的现象。如,仅有的两家花卉龙头企业,未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全区花卉种植面积仅100亩,约占全市花卉种植面积2%,富民优势未凸显。局党组对第十一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工作研究部署较少,部分党员干部认为“花博会”是市里牵头,所以谋划不主动,行动不积极,服务不靠前,存在“等靠要”思想。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局长 李涛

责任科室: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服务中心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鼓励并扩大辖区花卉种植企业,目前全区花卉种植面积达到288亩,约占全市5.76%;正在充分利用抖音、拼多多等直播平台做大、做强;二是已鼓励并帮助协调辖区花卉企业举办梅花文化节活动,依托黄河梅园特色,积极宣传相关花卉文化;三是在日常党员干部学习中宣传中国花卉博览会相关工作,并倡导积极参与谋划提建议,积极配合市林业局围绕花博会建设开展各项宣传等活动。

5.湿地鱼塘整治久拖不决。作为湿地保护区鱼塘整改工作的牵头单位,未积极与农委、沿黄各镇(办)等部门统筹协调,工作未形成有效合力。目前仍有10个鱼塘长期未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惠济区湿地公园事务中心主任 秦三岭

责任科室:惠济区湿地公园事务中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督导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督促镇(办)加快整改进度,目前鱼塘整治已完成。二是10月31日、11月24日两次联合农业、环保、镇(办)等多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同时在日常巡护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办)通报,形成整改合力,有效推进问题整改。三是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巡护巡查,重点问题加强检查,自本次巡察开始至今已巡查巡护4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通报、整改。四是“野生动物保护月”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在日常巡护巡查中积极向滩区群众传达湿地保护相关知识。

6.湿地公园管理混乱。公园基础设施未充分利用,造成资源浪费。湿地公园科普宣教中心自2021年交付以来始终未开放使用,房屋长期闲置,科普阵地作用未有效发挥;园区摄像头长期损坏,存在较大的治安隐患。

责任领导:惠济区湿地公园事务中心主任 秦三岭

责任科室:惠济区湿地公园事务中心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初步建立问题台账,针对目前能进行整改的问题进行整改,已维修破损栈道50余米,修复电路2处。二是2023年9月申报森林防火设备中央资金,2023年10月申报2024年省级财政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公园生态环境、设施等修复、更新);2023年12月申报公园监测、监控省级资金,上述资金均在等待上级批复。同时积极向区财政申请日常维护资金,用于公园日常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了考勤、值班等工作,尤其是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全员上岗,加强园区管理。

7.绿化精细化工作开展不力。对建设单位和绿化管护单位督促不到位,全市绿化精细化工作每月排名倒数。如,S312生态廊道、江山路中分带、迎宾路两侧景观带存在枯树、荒草以及修剪不到位等现象,严重影响我区绿化整体形象。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峰,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玉彬,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 马明

责任科室:森林资源管理科、规划建设管理科、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整治行动,清理枯树,对绿篱等灌木进行修剪;2023年8月以来对迎宾路、江山路、开元路、省道312、沿黄生态廊道、天河路、文化路等主要路段,和古树苑、老年健身园、惠济中央公园等公园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确保绿化整洁有序,有效保障了近期在我区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二是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管护单位的督导力度,严格执行《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管护绿地监管考评办法》,通过对管护企业进行扣款,奖优罚劣,倒逼管护企业积极履职尽责,全面打造“整洁、有序、舒适、愉悦”的城市环境

8.林长制工作开展实效性不足。未积极履行林长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未与其他成员单位建立协同的工作体系;对镇(办)、村级林长工作指导不够,部分镇(办)、村级林长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履职不到位,未真正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峰

责任科室:森林资源管理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印发惠林长办〔2023〕5号《惠济区林长制"三单一函"运行办法》,印发工作提示单、重大问题督办函,推动三单一函机制有效运行。修改完善林长制督办、会议、信息通报、巡林管理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林长办公室职能作用,积极协调、上下联动,调动基层林长工作积极性,与各基层林长制单位建立协同体系,全面推行林长制,着力提升我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9.信访稳控问题仍然突出。中原现代花卉科技博览园等18个项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出现多次越级上访事件。如,信访重点人员聂同武从2020年至今赴市累计登记4次,赴省累计登记3次。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峰,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玉彬,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阳

责任科室:森林资源管理科、规划建设管理科、生态建设修复科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与信访、林业、天河公司、花园口镇政府、花园口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推进信访人讨薪诉求。二是积极协调资金。2023年底申请2000余万资金拨付项目单位,并督促项目单位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三是不定期于信访人沟通,通报相关情况进展,安抚信访人情绪,及时向领导汇报。

10.对乡村振兴落实不到位。对林业和园林产业缺乏深入调研,乡村振兴发展思路不宽,主动向上级争取政策扶持资金较少。如,2019年至今,涉及林业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仅有两篇,涉及林业产业的扶持资金仅两笔150万元。

责任领导: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 冯俊志

责任科室: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服务中心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重点项目建设,已对程庄、孙庄两个村开展调研活动,认真撰写相关调研报告;二是已向市林业局申请森林乡村扶持资金项目,增加乡村振兴林业扶持费用比例;三是完成程庄村森林乡村任务,并申报2024年建设任务。

11.森林防火责任压得不实。未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防火司关于“防火码”深化应用工作要求,引导进山游客扫码不严格,“防火码”推广应用工作多年来全市排名倒数。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阳

责任科室:生态建设修复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进入防火期以来,在邙岭区域加强进出林区、涉林景区人员扫码管理力度,充分利用森林防火二维码,对进出黄河文化公园、黄河滩地公园和邙岭等重点林区人员进行严格把控,做到一人、一车一扫码,提升我区防火码的扫码量,通过严格把控,不断压实森林防火责任。

12.应急储备物资管理不规范。未定期对应急储备物资开展清查,消防器材检修更换不及时。如,森林消防大队驻地部分泡沫灭火器2019年过期未更换,脉冲水炮等常用装备2018年至今未按规定年检,直至巡察发现后才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阳

责任科室:生态建设修复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过期未维护的防火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并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全部检修完毕,保障消防器材的安全使用。二是建立设备、机械使用管理制度,定期对物资、装备进行清点、维护及保养。

13.机制和队伍建设有短板。未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行业责任,2021年《林业和园林局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内容过于简单,缺少具体措施;森林防火队员年龄50岁左右人员占比过半,不利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有效开展。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阳

责任科室:生态建设修复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林业和园林局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二是向区政府申请,联系区人劳部门优化防火队员选聘模式,逐步解决防火队伍老龄化问题,目前已与两名达到退休年龄的防火队员解除与我单位的劳务关系。

14.森林防火隐患仍然存在。2021年以来因柳絮引发的较大森林火情占全年森林较大火情的50%。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阳

责任科室:生态建设修复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入防火紧要期间,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设施畅通。二是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力度,增加巡查次数,对重点林区、重点看守,及时排除森林火灾隐患。三是通过悬挂条幅等措施,加大对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

(二)反馈问题:为民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5.立项前瞻性不足。前期立项缺少科学调研规划,对困难估计不足,后期施工问题重重,截至目前仍有14个工程项目未完工验收。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峰,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玉彬,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阳

责任科室: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管理科、生态建设修复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程项目前期规划的前瞻性,在方案设计之初做好研判,发现现实存在和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类隐患,完善计划,制定措施。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加强与发改委、自然资源、住建、财政、审计等相关局委和属地镇办的沟通协调,力争成熟一块,实施一块,避免后续建设中出现影响项目竣工验收的问题。

16.违规招投标依然存在。项目采购存在陪标现象。2021年3月,郑州市轨道7号线英才街站占用苗木移植项目,参与询价的河南鹏浩实业有限公司和河南支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责任领导: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 马明

责任科室: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1月完善修改了《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试行)》,并组织各科室进行学习。组织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并对负责手续办理程序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规范手续办理情况。

17.建设项目监管松懈。对施工单位监督不严格,项目存在转包现象。对监理单位日常检查走形式。2021年古树苑提升项目开工报告无开工日期,材料报验、过程检查等监理资料内容不全。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玉彬,惠济区湿地公园事务中心主任 秦三岭

责任科室:规划建设管理科、惠济区湿地公园事务中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责令古树苑提升项目监理完善监理日志,目前监理日志已完善。二是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发现存在转包行为的及时制止并报告。三是在合同中明确禁止转包行为,进一步明确转包行为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提高违约成本,所有合同经律师审核后在签订。四是严格执行验收标准,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通过。四是发现项目存在转包的情况及时向城管等有关部门反映并进行查处。

18.民生项目推进不力。对民生项目建设紧迫感不强,项目进展缓慢。2023年全市民生实事分解我区任务要求“新建公园1个,游园2个,绿地20万平方米”,但目前新建月季(香山)公园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其余项目仍处于筹划阶段。

责任领导: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 马明

责任科室: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充分发掘我区绿地建设情况,大力推进新增绿地、公园游园建设。已完成2023年民生实事目标任务。

19.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意识不足。服务龙头企业走过场,多以检查为主,未能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2023年6月省级龙头企业河南绿色中原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申报丰乐森林康养基地项目,林业和园林局在“林转用”政策解读、材料申报方面对企业指导不够。

责任领导: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 冯俊志

责任科室: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服务中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参加绿色中原现代农业企业有限公司调研活动,听取企业建设需求并积极帮助协调。二是认真耐心服务林业企业及苗圃开展林草种子经营证办理工作。三是组织人员2次对辖区林业企业开展《森林法》《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宣传活动。

20.惠民奖补资金发放不及时。未及时督促镇(办)与财政部门对接,截至目前仍有部分生态项目资金未发放到百姓手中。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阳

责任科室:生态建设修复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我单位高度重视郑州市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问题,一是2022年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到位后,因单位间无法进行资金支付,我单位按照财政要求,已于2022年底完成财政划拨手续办理;二是我单位组织相关镇(街道)召开会议,督促各镇(街道)加大向区财政部门申请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力度。

21.林业执法存在官僚主义。如,2019年以来,未能主动巡查及时发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林业执法案件多依靠森林公安或者国土卫片图斑清理治理工作提供线索。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阳

责任科室:法制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对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完善了林业巡查工作机制,提升了监管力度。二是制定了林业巡查工作机制,每月开展常态化巡查,建立了巡查台账,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监管。

22.执法不敢动真碰硬。2016年9月以来古荥镇黄河桥二组垃圾填埋造成林地破坏,直至2022年9月郑州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审计提出该问题后,才对古荥镇政府下达整改通知,目前仍有20亩林地尚未恢复。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阳

责任科室:法制科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尚未恢复林地进行核实,明确未恢复林地为13亩,积极督促相关局委和属地镇政府,在2023年冬季新栽植5亩,剩余8余亩将持续督促在时间节点前尽快完成绿化工作。二是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了林业巡查工作机制,加强日程巡查工作。同时,持续加大执法力度,2023年已立案查处涉林违法行为14起。

23.对毁坏林地行为重罚轻管。对案件后期恢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不力,部分案件整改不到位。如,2019年以来共办理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8起,有11起罚款后未按处罚通知书要求恢复原貌。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阳

责任科室:法制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日常林业案件地类认定中,按照2023年4月7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文件要求,对照国土林地数据进行认定。二是持续强化跟踪监督,督促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尽快履行到位。逾期仍不履行的积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23年,我局申请1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三是加强《河南省行政执法立卷规范》学习,案卷中增加了树木栽植前后对比照片等相关资料,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

24.绿化带监管“宽松软”。对违法占用绿化带现象未能有效制止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存在个别信号塔未经审批占用绿化带的现象。

责任领导: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 马明

责任科室: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全区信号塔进行摸排,建立台账。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规范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结合日常督查,对辖区违法占用绿地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习《郑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导则》文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做好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监督工作。

25.林业技术培训组织不力。2023年4月,邀请中远葡萄基地科技专家对林业企业进行果树技术指导,全区36家林业企业,仅有8家参加培训。

主要领导:党组书记、局长 李涛

责任领导: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 冯俊志

责任科室: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服务中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组织培训,12月份已组织镇办集中学习一次。二是动员30家企业开展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两次邀请市林业专家对我辖区林产品进行抽检及指导。

26.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打折扣。未按要求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至今未能摘掉美国白蛾疫区的“帽子”。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峰

责任科室: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服务中心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日常虫情监测,保证每周不少于2次监测,发现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防治。二是持续开展日常虫情监测,保证每周不少于2次监测,发现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防治。三是修订《惠济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四是继续向区政府申请防治资金,全方位开展2024年度病虫害防治。

27.贯彻上级要求存在形式主义。如,《惠济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惠济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多个文件存在照抄照搬上级文件现象。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峰,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阳

责任科室: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服务中心、生态建设修复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惠济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惠济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修订。

28.财务制度制定不规范。《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中“询价人员可以由两人组成”等内容与国家相关法规要求不一致。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对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修改完善《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试行)》。

29.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2019年国土绿化提升植树造林补贴资金划拨至新城、大河等6个镇(办)后,未对该资金的使用情况跟踪监管,存在专项工程未执行政府采购,劳务费用白条列支等问题。

责任领导: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 马明,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副主任 冯俊志

责任科室: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服务中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各镇办已上报专项资金支付凭证及相关手续。二是已修改完善《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试行)》。

30.拆分事项规避询价。如,2022年7月“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费用共36350元,拆分三部分购置宣传用品,规避政府采购。

责任领导:惠济区湿地公园事务中心主任 秦三岭

责任科室: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的业务学习,提升相关业务能力。二是完成《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三是严格审查,确保项目手续的完整、完善。

31.财务支出“先斩后奏”。如,2021年4月22日签订租赁4辆车的合同,而会议记录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针对需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组或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并做好记录。

(三)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不实,队伍建设有短板

32.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行不严格。如,未见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人员谈心谈话记录。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峰

责任科室:党建办公室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成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做到任务清、责任明、措施严。二是扎实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各项规定,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

33.保密责任落实不到位。2022年未按要求制定涉密计算机管理及信息发布审查等制度,且涉密文件制作未定密级。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涉密计算机管理及信息发布审查等制度。二是开展保密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国家安全意识,落实岗位保密责任。

34.纪检监察力量薄弱。派驻纪检组副组长离职后,目前派驻组仅有1人。

责任领导:派驻纪检组组长 董志锋

责任科室:派驻纪检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区纪委监委已对派驻林业和园林局纪检监察组人员进行了调整,配齐配强监督力量。

35.督促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不实。2022年3月开展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专项整治以案促改活动,未及时督促党组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

整改措施:派驻纪检监察组已立行立改,要求区林业和园林局党组加强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召开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按时召开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责任领导:派驻纪检组组长 董志锋

责任科室:派驻纪检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派驻单位召开会议情况、纪律教育开展情况的日常监督,并填写日常监督表。

36.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如,现有正式工作人员55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仅有3人,占局机关工作人员5%。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基本完成

整改时限:一是已与区人社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人员力量。二是组织我局35岁以下年轻干部,开展读书分享,提高年轻干部政治素养;倡导业务科长与年轻干部进行工作心得交流,业务传帮带,提升年轻干部工作经验。

(四)巡察整改不到位,长效机制形同虚设

37.存在形式整改现象。如,针对“重大项目安排未见集体研究记录”等问题,修改完善了《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但未严格落实。如,2019年4月京广铁路沿线拆迁测绘支出未见集体讨论记录。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二是针对需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组或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并做好了记录。

38.整改不彻底。如,针对“部分工作人员请假未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的问题,制定了《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但2023 年8月11日行政审批科个别工作人员不在岗,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对新修订的《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规章制度》进行学习,提醒干部职工,知规矩、守规矩。二是每周对考勤及请假情况进行统计,报主要领导;对经常迟到或早退人员召开林业和园林局纪律作风整顿会,进行提醒。三是根据每周人员考勤情况,于12月5日组织未按规定履行手续的人员及所在科室科室长,于召开工作会议,通报考勤情况,对未严格履行考勤制度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科室长加强管理。四是局办公室分别于10月10日、11月22日、12月22日对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通报。后期继续坚持。

39.存在边改边犯。如,针对“2018年支付贾鲁河树木土地租金,发票显示为大叶女贞,发票内容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制定了《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财务管理制度》,但审计发现2021年2月支付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移植树木租用75亩土地租赁费中仍然使用大叶女贞发票代替土地租金发票。

责任领导: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 马明

责任科室: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1月完善修改了《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试行)》,并组织学习,安排专人认真核查项目报账资料,规范项目报账手续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安排专人定期开展自查,对是否符合保障程序情况进行排查,做到自查自纠。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游园基础设施修复不及时。对日常巡护发现设施损坏问题不重视,存在“小病不治,大病难医”现象。截至目前,全区18个游园存在游路破损、健身器材损坏等问题,尤其是月湖广场木质栈道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

主要领导:党组书记、局长 李涛

责任领导: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 马明

责任科室: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62个公园设施开展排查,建立常态化问题台账督促管养单位进行整改及时汇报,并与文体局沟通将惠雅公园运动场地、健身器材等公共基础设施列入2024年维修计划,完成中央公园木质栈道更换修理是积极申请协调资金。是根据公园游园考评细则,安排督查小组对公园游园进行日常巡查考评。

2.林地保护规划工作滞后。如,《惠济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0年已过期,至今未出台新的编制。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峰

责任科室:森林资源管理科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编制招标工作,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工作安排,正在编制规划框架。

3.中层干部调整备案不规范。如,2019年至今,局机关进行3次中层干部的调整,未按要求向区委组织部进行备案。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工作实际,我单位本年度未进行中层干部调整,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依照程序进行干部任免调整工作。

4.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2018年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但本轮巡察发现仍有个别正式人员涉嫌经商办企业。

责任领导:派驻纪检组组长 董志锋

责任科室:派驻纪检组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已督促相关人员对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其中3人已退出相关企业岗位,剩余4人正在依照程序办理退出手续。

5.事业单位改革进展缓慢。未按区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要求在2023年5月底将人员全部调整到位。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计划在全区干部调整到位后,对机关人员及科室,进一步调整,按照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对科室职责、人员岗位逐项落实。

6.工作职责划分不明确。如,三定方案明确规划建设管理科负责林业及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工作,但该工作实际由资源林政科负责。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峰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计划在全区干部调整到位后,对机关人员及科室,进一步调整,按照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对科室职责、人员岗位逐项落实。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通过全面整改,林业和园林局全体机关干部深受思想洗礼和行动鞭策,全面深化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林业和园林局党组将紧密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立抓全面从严治党是最大政绩、首要政治责任的意识,做到知责明责守责担责,主要领导带头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将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名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落实整改效果。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主办单位: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邮编: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