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始终把自建房安全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好,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责任”原则,深入推进自建房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持续健全完善工作方案,积极构建“党政主官亲自部署、各村书记狠抓落实、各部门协同配合”的整治体系,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留后患。二是扎实开展自查,推动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确保镇域排查全覆盖、建筑排查全方位、问题排查深层次,紧盯时间节点,持续将各类隐患排查到位,从严从细抓好整改,建立整治台账和安全问题隐患、任务措施、具体责任“三个清单”,逐栋逐户实行销号管理,坚决消化存量、遏制增量。今年来,共开展自建房排查6余次,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71处。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深化督导检查。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科级干部包抓责任制,全面实施任务包干、责任到人工作机制;党政主官深入一线督促抓落实,对工作不力、工作推进意识淡薄的责任人严肃追责,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