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依据及监管对象
卫生行政执法依据:涉及国家法律法规15部,国家及省、市行政法规35条,省、市部门规章90部;共涉及辖区医疗单位、学校卫生、二次供水、消毒产品、职业卫生、公共场所(27个类别)等监管对象,辖区涉及卫生执法监管单位2600余家。
二、日常工作
1、医疗单位:按照国家卫生监管平台要求,开展对辖区400余家医疗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照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执业,要求现场下达指导性执法文书并录入《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
2、学校卫生:按照国家卫生监管平台要求,开展对辖区120余家大中小院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学生住宿环境、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安全等,要求现场下达指导性执法文书。
3、生活饮用水:按照国家卫生监管平台要求,开展对辖区300余家二次供水、集中供水、农村饮用水、现制售饮用水单位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持有、蓄水箱定期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以及涉水产品是否索证等情况,要求现场下达指导性执法文书。
4、公共场所:按照国家卫生监管平台要求,开展对辖区900余家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等场所监督检查,重点从环境卫生、证照齐全、制度完善、消毒设施、消毒规范等方面督导检查,要求现场下达指导性执法文书。
5、消毒产品:按照国家卫生监管平台要求,开展对辖区500余家消毒产品企业、药店、诊所单位的监督检查,从产品生产、销售是否规范,制售环境、证件以及产品标识包装等方面督导检查,要求现场下达指导性执法文书。
6、职业卫生:按照国家卫生监管平台要求,开展对辖区400余家涉及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及企业卫生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从业人员防护用品、设备是否到位,工作环境是否规范,从业人员是否开展健康体检,工作环境是否开展检测检验等进行监督检查,要求现场下达指导性执法文书。
三、重点工作
1、每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双随机即:国家、省、市卫生部门,利用基层监督员每年录入的《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系统随即抽取辖区监管单位、随即选派监督员开展检查、检测;一公开即:将检查检测结果录入对应平台)每年双随机任务有:国家任务、省任务、市任务、区任务,2023年我区国家、省、市、区双随机任务总数236家。
2、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处置辖区所有涉及卫生行业的投诉举报,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2023年截至目前共接投诉举报36起,立案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