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职责: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健康行政执法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
执法权限:是指国家授权卫生部门对所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的卫生法令、条例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卫生法规并造成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执法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献血法》等8部法律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30余部行政法规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100多个部门规章。
执法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救济渠道:
1、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向惠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内。
2、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机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