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4月1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党组开展了为期45天的政治巡察。2024年5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经过3个月集中整改和《郑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书记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1.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收到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主动认领问题,立即牵头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督促落实。明确由专人负责,安排专人协调联系、督促检查整改工作,推动各科室各司其职,形成一级抓一级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
2.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巡察意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牵头制定局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将问题逐条进行细化,认真吸收区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并定期跟踪督办、对账销号。
3.注重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坚持以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诚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解决巡察整改提出的具体问题与破解共性难题结合起来,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从制度上、源头上进行整改。
(二)局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深刻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对照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按要求公开巡察反馈会议新闻稿,印发局巡察反馈意见,党组书记在专题会上作表态发言。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逐人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诚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下步工作打算。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措施制定和整体推进情况。不定期召集相关整改责任人,进行问题汇总和形势分析,确保真正解决问题、形成实效。
3.细化整改举措,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在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的共同指导下,制定《中共郑州市惠济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关于报送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报告》,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4.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的“时间表”“路线图”,有序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截至目前,对照巡察反馈的60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针对巡察移交的8个立行立改事项,落实书记专题会议的2个点事事项,已全部整改;巡察整改过程中建立完善制度10项,退还违规报销差旅费1.32万元。
(一)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后半篇文章”成效不明显方面
(1)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如2020年巡察发现的“未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问题。
一是对接物业公司出具原政务服务大厅电费收取的情况说明。
二是做好与大厅入驻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维护报修群,出现问题及时报修,对接天河控股(河南)有限公司跟进后期维修进度。2023年以来共反馈报修信息100余条,切实保障大厅正常运维。
三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7月17日组织综合科及财务室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学习,通过交流培训,切实提升风险预判能力。
四是对现有签订合同进行梳理统计,建立2023年以来合同备案登记台账,加强对合同签订的管理。
(2)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三集中三到位”推进缓慢,未达到“应进必进”要求。目前区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已进驻市、区部门共41家,仍有区直5个单位6名审批人员未按照要求全部进驻,涉及审批科长3人。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三集中三到位”进驻情况自查整改,推动问题整改到位。2024年5月8日召开5月份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会上通报“三集中三到位”相关落实情况并进行安排部署。2024年6月5日,向全区行政审批单位发送《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政审批单位对标对表自查存在问题,扎实整改。各行政审批单位均于6月上旬完成自查整改并报送自查整改情况,实现“应进尽进”。针对区委巡察发现“区直5个单位6名审批人员未按照要求全部进驻,涉及审批科长3人”问题,整改情况如下:我局督促未进驻到位的区发改委、区民宗局、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共5家审批部门立即开展整改,要求审批人员进驻到位。区发改委和区教育局已整改完毕,审批人员已进驻到位;区财政局行政审批科已撤销且无现场审批事项,经协商后进驻一名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区商务局因业务量小,局工作人员少,办公室主任兼任行政审批科科长,审批科长暂无法入驻,经协商后进驻一名行政审批科人员开展工作;区民宗局因业务量小,局工作人员少,除班子成员外仅有2名编制人员,经协商由原审批科人员在办公室办公并兼顾审批业务。
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业务督查,根据“放管服”改革以及业务变化、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及人员进驻情况。截至2024年7月底,我区政务服务可办事项已动态调整为1703项,人员进驻281人。
三是开展卷宗评查工作。根据《2024年惠济区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方案》,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5月22日、7月15日随机抽取入驻审批部门行政许可卷宗进行卷宗评查,检查行政审批是否规范运行。
(3)党组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如“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存在一把手先发言其他人附和现象”问题,2023年4月17日研究从7名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3名发展对象的党组扩大会,时任党组书记首先表态发言。
一是规范议事流程,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严格遵循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过充分讨论,一致推荐李易凯同志作为党员发展的候选人。我局将依照党组会议的相关规定,实施倒序发言机制,以此方式进一步提升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和精确性,确保党组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于2024年6月24日,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组织开展第六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对民主集中制概念及基本原则进行集中学习。
(4)问题整改不全面。2021—2023年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均未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于2024年3月18日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观看中央党校唐爱军教授讲授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课程,于7月15日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观看中央党校唐爱军教授讲授《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课程。
二是加强分析研判,于6月24日召开意识形态第二季度分析研判会,各科室梳理自身存在非共性意识形态问题,各科级干部针对分管领域梳理的非共性意识形态问题进行研判分析,上会后报区委宣传部审核通过。
(5)问题整改不全面。仍存在科级干部未按要求将意识形态纳入民主生活会发言情况,2023年民主生活会参会5名科级干部均未落实要求。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查摆问题,梳理汇总我局《意识形态负面清单》,查找风险点,明确防范措施和责任分工,并报区委宣传部审核。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于6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科级领导干部发言提纲,并在会前对内容进行审核。
三是落实工作要求,按照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和要求,于3月25日召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研究部署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并分别召开第一、二季度分析研判会,加强自查自纠和日常监督管理。
2.整改与日常工作脱节,未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6)“点对点”为整改而整改。“固定资产管理不清晰,存在部分固定资产无身份标签,租用资产管理无序现象”问题,2021年仅对原有资产进行整改,2021年后新增固定资产仍无资产卡片,租借资产无交接手续,未建立台账。
一是完善租用手续,7月10日与区文旅体局、区城运中心完善租借手续,建立租用台账。
二是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对照完善后的固定资产台账,自今年4月份以来,对现有2978项固定资产进行账实核对,并粘贴固定资产标识卡。
三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科室及进驻部门对所使用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并进行签字确认,定期抽查固定资产识别卡粘贴情况,确保账物相符。5月15日、7月9日组织综合科对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切实提升管理水平。
(7)整改情况持续跟进不力。针对“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问题,制定整改情况为每年组织窗口工作人员政务礼仪和业务知识培训不少于4次,实际仅于2021年开展2次培训。
整改情况:
计划按照一年不少于2次的标准,积极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知识等培训:已于6月25日召开运输企业“一件事”业务培训、6月26日开展心理健康和“三减三健”知识培训、7月23日召开教育入学“一件事”业务培训。
(8)整改情况持续跟进不力。2021年以来共收到市长热线电话投诉30起,工作人员解答群众咨询态度不好等问题仍存在。
整改情况:
一是将前期接到的投诉全部处理完毕,并于5月13日组织政务大厅全部工作人员签订《“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承诺书》。
二是结合群腐整治把问题发现调查处理监督检查机制进行明确和保持,利用晨会对工作纪律和服务态度进行再强调,学习相关制度。
(9)整改情况持续跟进不力。仅于2023年因窗口人员工作态度问题下发1次工作告知书,但未跟进落实。
一是5月13日组织政务大厅全部工作人员签订《“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承诺书》。
二是因商转公业务办件量激增和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分别于5月19日、6月4日、7月16日对公积金中心发放告知书。因医保咨询人员服务态度问题,5月24日对医保中心发放告知书,并由专人跟进落实。
三是加强对反馈渠道的宣传,拓宽办事群众反映渠道。
(10)整改建立制度执行不到位。如“公章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目前仍存在公章借出和用章均存在不审批、用途不登记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局印章管理制度,对公章使用范围、责任部门、申批流程、登记要求等进行明确,做到流程规范。
二是严格执行用章程序,落实专人专管,加强对《局印章使用审批表》的审核把关,并对相关盖章文件及时归档保管,规范填写印章使用登记本。
三是强化管理培训,6月12日组织综合科工作人员召开科室会议,就公章使用流程进行强调学习。
(二)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扎实,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有差距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
(11)“第一议题”制度理解落实有偏差。多次将第一议题在周例会落实,2021年至2023年召开党组及扩大会35次,仅有3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在党组及扩大会议、党内重要会议中坚持领导带头学、带头讲,着力在读原著、学原文、悟真理上下功夫,通过以上率下领学、班子成员深入开展交流研讨,真正做到入脑入心,推动工作开展,充分发挥“第一议题”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明确流程规范。制定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在周例会、党组扩大会议、巡察整改会议等通报学习。以党组扩大会议暨“第一议题”巡听旁听专题会议为契机,规范“第一议题”的相关学习内容、适用范围和准备工作等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
三是把好内容质量,抓好落实运用。在党组及扩大会议、党内重要会议会前做好选题选材,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选题选材,按程序审核确定后,会前提前将“第一议题”学习材料印发与会人员。
截至2024年8月,共召开3次党组会议及16次党组(扩大)会议,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落地落实。
(12)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2021年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只有3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要求,于3月29日召开第三次中心组集体学习,邀请宣传部人员进行巡听旁听,并进行现场指导,今年以来组织的7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均严格按照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第一议题”学习,并按时上报学习报告。
二是强化学习督促,理论中心组成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做好集中学习笔记和每月不少于5篇自学内容笔记,并适时进行学习笔记督促检查。
2.缺乏整体工作谋划,议事协调机制未发挥作用
(13)缺乏工作总体目标和规划。对主责主业深度思考不够,忙于事务性工作较多,2021年以来,未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缺少总体工作谋划。
整改情况:
一是多次召开会议开展工作谋划。2024年1月15日,我局组织各科级干部及中层干部召开周工作例会,对我局2024年工作进行规划。2024年4月10日,我局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区政务服务大厅各进驻单位业务负责人召开惠济区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政务服务重点工作。2024年6月21日,我局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谋划相关工作进行强调。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1月24日,组织各科级干部及中层干部召开周工作例会,会上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文件。2024年2月23日,我局主要领导带领业务骨干前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参观学习。2024年2月27日,我局主要领导带领业务骨干前往中原区政务服务中心参观学习。2024年5月中下旬,我局领导干部前往苏州参加2024年郑州市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培训班,并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的工作例会上开展学习分享交流。2024年5月27日,我局组织各科级干部及中层干部召开周工作例会,学习《关于做好郑州市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的通知》(政网办〔2024〕27号)。2024年7月15日,我局组织各科级干部及中层干部召开周工作例会,学习《2024年郑州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要点》(郑审信〔2024〕1号)。
三是制定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根据《2024年郑州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要点》(郑审信〔2024〕1号),我局认真研究,积极对接郑州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4年惠济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7月25日向28个进驻部门和我局5个业务科室发送通知征求意见。2024年7月31日,我局召开“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审核,正式印发《2024年惠济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要点》(惠审信〔2024〕4号)。
(14)“数字惠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统筹谋划作用未发挥。2021年4月领导小组建立至今,仅于2023 年12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至今未建立运行机制,未制定相关运行方案。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区“数字惠济”领导小组会议筹备工作已完成,起草了“数字惠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运行机制、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等会议相关材料,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运行方案。
二是参照去年考核指标及上级要求,积极主动开展2024年“数字惠济”考核一级二级任务指标配置工作,持续发挥好“数字惠济”统筹协调作用。
(15)政务服务议事协调机制未发挥作用。未认真执行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以来仅召开联席会议2次,且存在以业务会代替联席会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议事协调机制。2024年7月31日,我局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审议我局机关单位日常管理制度相关事宜,对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修订优化。
二是认真执行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我局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要求,定期组织各进驻部门召开政务服务联席会议,充分发挥政务服务议事协调机制作用。2024年4月10日组织召开2024年一季度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暨“三级政务服务体系”联动服务招商引资工作筹备推进会。2024年5月8日组织召开5月份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2024年5月28日由马东亮副区长组织召开第三次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2024年7月20日组织召开高效办成一件事联席会议。2024年7月29日由马东亮副区长组织召开政务服务联席会议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议。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足,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有待优化提升
(16)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不够优化。未设置企业开办专区,未设立企业服务工作站、企业绿色通道接待室,企业帮办、代办和提前介入服务接待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在主楼一楼A区及自助填报区打造企业开办专区,在101室设立企业绿色通道接待室。上半年大厅共受理绿色通道92人次。
二是积极开展进企业活动,将服务前置,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更贴心服务。目前已开展政务服务进企业活动18次,协调推动解决问题11个。
(17)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不够优化。我区2023年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1—5月的4次通报中3次反映未邀请企业办事人员进行“好差评”评价,2024年第一季度再次通报未全面推进“好差评”工作;在2023年惠济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综合考评中,6个重点项目服务单位评议倒数第一。
整改情况:
一是截至8月4日,全市政务服务优化中心平台显示惠济区“好差评”主动评价率99.52%。每月随机选取办事群众对办事环境、办事效率、服务态度、违规收费等情况进行电话回访,4月-7月共回访260名办事群众,均表示满意。
二是已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会协会代表、群众代表、新闻媒体等共计35人,成为惠济区政务环境特邀监督员。
三是定期开展政务服务进企业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18次,协调推动解决问题11个。
(18)“放管服”改革推进不力。未严格落实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未达到应进尽进,如区民政局应进驻事项25项,目前仅进驻5项。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2024年7月3日,我局发送《关于对惠济区2024年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的通知》,梳理形成政务服务事项负面清单共16项,区政务服务大厅均已严格落实。2024年8月4日,我局发送《关于报送负面清单业务量的通知》,对全区负面清单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统计。
二是针对区民政局存在问题开展问题整改。我局督促区民政局的孤儿认定、特困人员救助等20项政务服务事项存在的“应进未进”问题开展整改,2024年5月24日向区民政局发送《关于完善“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告知书》,要求区民政局立行整改,20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已进驻完毕。
三是组织各进驻部门对全区政务服务进驻事项开展自查自纠。2024年5月8日召开5月份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会上强调要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2024年6月5日向全区行政审批单位发送《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政审批单位对标对表自查存在问题,扎实整改,确保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尽进”。
(19)未严格落实好受审分离、审管分离制度。“窗口受理后台审批”机制执行不规范,2024年3月21 日发现办事群众直接到区卫健委后台审批科办理护士执业资格证。
整改情况:
二是召开联席会议,对“受审分离”制度进行安排部署,加强督导检查。
三是发现办事群众直接进入后台审批区域的情况,对违反相关制度的进驻部门及时进行扣分处理。在3月份考核中已对卫健委进行了扣分处理。
(20)数字经济和数据资源归集共享进展缓慢。2021年认定5家数字企业后,近几年无新增认定数字企业。
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开展对辖区企业走访调研活动,掌握辖区大数据企业情况,建立相关台帐。
二是持续关注大数据企业认定政策及最新要求,等郑州市重启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我局将第一时间协助辖区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市级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工作。
(21)数字经济和数据资源归集共享进展缓慢。数据回流归集有价值数据过少,数据挖掘和应用能力欠缺,如核验辖区80岁以上老人信息仍需寻求上级部门支持解决。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相继出台了《惠济区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范了各部门申请数据的流程、标准和方式,确保数据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补齐数据挖掘应用方面短板,深入开展数据融合分析。截至目前,依托郑州市数据融合分析平台,为区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残联等4家单位9项业务进行线上核验,为补贴资金发放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持续开展数据共享归集工作,扩展视频平台、电子证照、网格化基层治理六要素等数据归集范围。
4.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足
(22)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区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导办岗位设置不够优化。未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窗口和导办岗位进行优化调整,存在工作人员忙闲不均,个别岗位工作散漫、无故离岗,潮汐窗口形同虚设,引导、辅导等服务提供不到位。
整改情况:
二是针对公积金中心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后出现的窗口业务高峰问题,6月1日,大厅通过增设两个窗口、增派预审辅导人员、延时服务等方式,确保群众现场可办、即来即办。
(23)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对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指导不足,存在功能布局不合理、事项进驻不完善、标识位置不明显、管理人员不清楚管理职责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工作安排和工作调度。2024年4月10日组织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召开2024年一季度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暨“三级政务服务体系”联动服务招商引资工作筹备推进会。2024年5月8日组织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召开5月份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2024年5月28日组织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召开第三次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2024年7月29日组织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召开政务服务联席会议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议。
二是实地开展业务指导。按照《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指导手册》要求,于2024年3月29日、4月11日、5月31日、7月19日、7月24日、8月2日开展实地督导,查看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状态、在岗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及标准,并在各便民服务中心张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二维码,持续改进窗口作风,提升基层便民服务水平。2024年6月1日,根据前期实地督导情况印发《惠济区“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简报(第6期)》,通报镇(街道)政务服务情况。2024年8月2日,我局发送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暗访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及暗访问题清单,要求立即整改完毕,提升服务质量。
三是梳理发布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7月,督促我区8个镇(街道)和92个村(社区)将梳理形成的镇(街道)210项和村(社区)43项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录入政务服务网,实现标准化发布。
四是组织惠济区各街道办事处开展职责清单梳理制定。2024年4月15日,对我区各区直单位及街道办事处发送征求意见的通知,经征求意见汇总,梳理形成《郑州市惠济区街道职责清单目录》。
五是指导我区各村(社区)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4年5月30日,我局发送《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并提供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示例模板。我区92个村(社区)均已按照要求完善办事指南。
(24)便民服务不便民。如印制的养老企业 “一件事”宣传页,流程图文字小如蚂蚁,需用放大镜才能看清;便民药箱急救药物过期。
整改情况:
一是将惠企政策梳理,制作更贴合办事企业群众的专属菜单式宣传材料,办事流程方便易懂。
二是在利用大厅LED大屏滚动播出各类事项清单,方便群众查阅参考。
三是已更新完善医药箱、老花镜等便民设施。
(25)群众线下投诉反映渠道不够畅通。政务大厅意见反馈台放在门后角落处,群众投诉意见簿放在咨询台文件框内。对待群众投诉敷衍应付,反馈意见弄虚作假。经对意见簿中涉及工作作风问题的10个投诉进行电话回访,其中1人未留电话,2人电话无法接通;6人表示至今无工作人员与他们联系;1人表示工作人员联系之后,未出面解决、未拿出解决方案,依旧需要当事人多次跑趟,但登记表中却标明已解释、已解决。
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大厅入口处、咨询台等显眼位置,均设置投诉意见簿、投诉方式公示牌,提高群众对投诉渠道的知晓率和使用率,并对每件投诉进行跟踪回访。对窗口评价器逐一排查,确保人员信息与窗口工作人员一致,方便群众对业务满意度进行评价。
5.缺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
(26)网络舆情事件防范不力。2020年,区政务服务大厅因办理离婚业务排号难问题发生网络舆情事件,该问题时隔三年,2023年9月再次引发舆情,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郑州市政务办要求,大厅已于2023年11月2日接入“郑好办”APP郑州市统一预约平台,进行线上预约,同时大厅线下预约不限数量,结婚离婚业务均可全天办理。
二是加强舆情监督和正面宣传引导,加强政务大厅的每日巡查和风险研判,提前做好应对工作,避免舆情发生。针对五月份郑州市推行的住房贷款“商转公”政策,政务办事大厅公积金窗口办件量激增,办事群众关注度较高,为应对可能存在的网络舆情风险,通过增设窗口、增加人员的方式提高办件效率,有效化解舆情风险。
(27)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存在不足。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过度依赖第三方公司,重要信息安全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缺少专业人员,安全保障设备缺少专业人员开展日常运维,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数据安全保障制度,加强日常安全防护工作。每周开展机房、网络后台巡检,发现安全问题及时解决;制定信息安全预案,发现网络数据安全重大隐患,第一时间联系项目承建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避免由于自身业务不精而过度依赖第三方。我局分别于6月25日、7月22日两次组织科室业务骨干参加网络信息安全学习培训会议,集中学习网络信息安全知识,提升全局人员网络安全知识水平。
(28)档案、仓库等管理存在安全风险。自2021年以来,本单位未开展立卷归档工作。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立行立改。对原档案室和仓库进行分离归整,3月22日,对325档案室物品进行集中清理,将仓库物品从档案室分离;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立卷归档,3月22日至3月29日对本单位2021年—2023年的文件、简报、花名册、会议记录、发文等进行立卷归档,并按照年度进做好分类,目前已完成自2021年以来的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二是落实整改要求。于3月29日召开档案学习专题会议暨档案整改会议,对各科室档案归档工作进行现场查看点评,交流经验。
三是规范机制运行。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于3月22日对局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完善,并建立借阅工作登记台账,按要求履行借阅手续。
四是开展学习交流。3月25日积极对接市、区档案部门学习档案归档相关课件;3月28日主动对接我区档案归档工作较好单位(区卫健委)进行现场观摩学习;6月13日组织人员观看档案公益讲座,加强业务档案的归整水平;7月27日对接区城运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就整改完成的档案进行学习交流。
(29)档案、仓库等管理存在安全风险。公共档案室档案积存严重,部分进驻单位2022年审批档案仍存放在公共档案室。
一是制定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档案管理制度,5月21日发通知要求相关单位上报临时档案管理员,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定期检查,长期坚持。
二是4月11日通知区交运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残联等相关单位,将积存业务档案限时搬离。按照制度要求,4月17日后公共档案室只存放近1年内的业务档案。
(30)档案、仓库等管理存在安全风险。公共档案室和存放办公家具的仓库门禁系统形同虚设,保安、物业公司人员可随意进出。
整改情况:
一是已制定公共档案管理制度,5月2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上报临时档案管理员,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定期检查,长期坚持。
二是4月11日,通知区交运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残联等相关单位,将积存业务档案限时搬离,并向各进驻部门明确了公共档案室只存放近1年内业务档案的工作原则。
三是对现有门禁权限进行动态调整,避免无关人员随意出入重要场所。
(31)保密工作管理不严。单位涉密文电收取登记记录不规范。
一是对涉密文件进行规范登记,建立涉密文件收取登记台账和内部文件收取登记台账,确保登记规范,截至2024年8月,共有43条收取记录均规范登记。
二是严格落实好局保密制度,涉密文件的传阅、转办、登记、借阅等均按照保密工作要求,严格控制知悉范围,对近三年保密公文进行编号登记,定期清点确保无丢失。
三是加强对涉密人员尤其是保密员的学习教育,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强化保密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程序执行。
四是做好保密相关工作。4月10日组织机关各科室签订保密承诺书,组织开展4.15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暨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日常在工作群中进行保密工作提醒,利用大厅LED屏幕开展保密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2)保密工作管理不严。缺少保密信息发布审查、涉密人员管理等制度。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完善局保密制度,新增“宣传报道、信息发布的保密管理”和“保密教育”两项内容,规范制度保障。
二是按照保密要求,进一步加强场地和人员管理,对现有保密室进行重新布局和设置,4月份对接区保密局做好原涉密电脑固态硬盘的交接,并按要求配备新的保密电脑,对保密室实行专人管理。
三是常态化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排查,确保安全无隐患。已于3月11日周例会、4.15国家安全宣传活动、5月27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日常在政务办事大厅、钉钉工作群等做好保密提醒,营造浓厚的保密氛围。
(三)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严,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
(3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重大项目未执行事前商议,项目实施后或资金需要支出时才开会研究。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7月3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修订完善制度内容并进行学习。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需要补充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注重三重一大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避免流于形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的程序,必须坚持事前调查论证、做好会议议题征集、规范审批流程、会上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规定,并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及全流程的材料收集归档。
二是建立健全决策结果报告机制。强化决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并加强风险研判。
三是将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截至2024年8月,共召开3次党组会议及16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共16项,其中重要干部任免及人事工作9项,重要项目2项,大额资金使用5项。
2.财政过紧日子思想不足
(34)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于6月17日周例会上学习《中共惠济区委办公室 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文件,强化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工作理念。
二是对办事大厅现有2978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并对资产设施进行归类整理,合理配置。
三是完善学习局政府采购、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分别于6月27日、7月10日、7月17日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强化内部控制,提升财务质效。
(35)服务区域设施配置过高,过于铺张浪费。
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强化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控资产采购,2024年以来无采购新增固定资产。
二是做好现有固定资产的盘点及合理化调配使用,最大限度提高使用效率。
三是完善并学习局政府采购、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分别于6月27日、7月10日、7月17日组织本科室人员开展学习教育,强化内部控制,提升财务质效。
(36)固定资产管理混乱。自有资产随意对外出借,封存闲置,同时又租入借入资产。
整改情况:
一是对2022年、2023年租用的15台电脑、7台打印机的合同进行审核,2023年12月3日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
二是对接区文旅体局、区城运中心两家单位,完善借用手续。
三是今年4月份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时对各区域设备设施进行摸排,完善管理台账并及时录入固定资产盘点系统,合理化配置设备设施,提高现有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四是5月15日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完善后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人员思想认识。
(37)存在突击花钱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通知精神,将严防年底突击花钱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单位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二是强化监管,对各类资金项目执行情况加强监督,2024年至今,我局对各科室支出的大厅运行项目、党建引领网格化基层治理项目、智慧城市项目、政务云及网络线路等项目均按照上级相关账务要求,严把审核流程,督促各科室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支出资金。
(38)全局共有财务人员3名,每年又支出财务服务费。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责权意识。深入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上级有关财务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参加上级财政局开展的财务知识培训,熟练掌握专业财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加强纪律管理,强化制度执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流程进行再规范、再细化,严格财务支出审批制度,从原始凭证审核入手,注重细节。严格报账手续,确保凭证所附内容的逻辑性、合理性,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确保全局财务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三是加强预算管控,厉行勤俭节约。牢固树立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把资金使用关,在工作中科学、合理编报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切实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监控管理,实施预算绩效全面管理;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全力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9)财务质效不高,存在白条收据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流程,对入账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确保入账流程规范、透明。
二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确保票据的准确性。
三中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3.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
(40)合同审查和履行监督不严。
整改情况:
一是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审查,于7月17日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合同审查意识。
二是完善局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并对2023年至今签订的合同进行台账化登记,提高风险预判能力。
(41)合同供货品牌不符;直饮水机服务合同要求每年保证6次巡检,实际巡检仅有3次。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局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流程,7月17日组织科室人员对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进行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二是加强履约监管落实,专人负责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追踪,日常加大大厅巡检力度,做好记录留存,监督落实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服务。
整改情况:
一是对于差旅费涉及非本单位人员,要求本人按照规定退回原资金渠道,目前已全部退回到位。
二是组织各科室人员集中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时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加强财务核算管理,严格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努力提高财务核算质量,切实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43)采购不规范。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设备采购项目和新增人员工装采购项目中,采购人代表参与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专家评审。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规范采购流程。
二是制定采购业务制度,规范各类采购行为,明确采购人代表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各类采购行为。
三是加强各科室对财务制度的学习,6月27日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确保采购依法依规开展。
(44)采购不规范。2021年—2023年共列支大额印刷费及购买A4复印纸7笔,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平台采购及询价采购。
整改情况:
于6月27日组织采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健全内部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平台采购及询价采购行为。2024年至今,A4复印纸均通过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行采购。
(45)应入未入固定资产。2021年2月购置微型消防柜一套,2022年5月又购置母婴室婴儿换衣桌、扶椅等,均未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
一是对资产管理办法进行深入学习,熟练掌握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是对固定资产进行梳理分类,已将发现的未入账固定资产进行补录入账。
三是完善固定资产清查台账,对固定资产全面盘点。
4.工作作风不实
(46)政务服务考核工作搞平均主义。2023年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工作中,缺少具体评判过程,评分平均化, 除前2个镇(街道)分列第一、第二外,其余6个镇(街道)并列第三名。
整改情况:
一是实地开展业务督导评价。按照《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指导手册》及《郑州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指南清单》,于2024年3月29日、4月11日、5月31日、7月19日、7月24日、8月2日开展实地督导,查看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状态、在岗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内容。2024年6月1日,根据前期实地督导情况印发《惠济区“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简报(第6期)》,通报镇(街道)政务服务情况。2024年8月2日,我局发送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暗访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及暗访问题清单,要求立即整改完毕,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抓紧抓实政务服务评价工作,不搞平均主义,实现评分差异化。现已根据巡察反馈问题,规范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根据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对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评价评分,先后排名。
(47)督查监管科对大厅问题熟视无睹。调阅每日巡查服务大厅记录发现,只有巡查,没有落实,整改效果不佳,如“掌上办”服务区域无咨询辅导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公示牌长期无照片、更替无报备、无监督等问题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
一是已加大巡查力度,按一天四次督查频次,并详细登记记录,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对相关涉及单位下发督查告知书4份,并督促整改。
二是6月8日已对41家单位人员登记表、公示牌更新完毕。
(48)督查监管科对大厅问题熟视无睹。市公安局交警五大队进驻表名单32人,现为21人,未及时对人员进驻实际情况进行更新追踪。
整改情况:
一是6月5日,对各进驻部门下发“三集中三到位”整改通知,要求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撰写自查整改报告,并及时更新名单。
二是已加大巡查力度,按一天四次督查频次,并详细登记记录,严肃处理。
三是6月8日对接市公安局交警五大队将单位人员登记表、公示牌更新完毕。
(49)行政许可卷宗评查走形式。未制定区级卷宗评查考核方案,未按规定每季度组织一次,未通报和有效运用卷宗评查结果,审批卷宗存在代审批签字现象。如调阅评查卷宗低分卷2卷,涉及新闻出版局审批,发现勘验、审核、审批均为一人笔迹。
整改情况:
4月2日制定惠济区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方案,4月9日、6月14日、7月15日分别随机抽取入驻审批部门行政许可卷宗共51份进行评查,并做好结果通报及运用。
(50)工作制度执行不严。因公外出报备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因私外出登记因公报备表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经核实,该情况为2023年8月24日职工到区卫生健康保健中心参加体检。完善并严格执行因公外出报备制度,今年3月份至今,共登记有90余次因公外出,均规范填写因公外出报备单。
二是明确由局综合科1名同志负责落实人员外出登记报备工作,规范因公登记工作流程。适时发布工作提示,提醒大家因公外出及时做好报备。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日常配合大厅监管科室对大厅工作人员及局各科室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分别于7月12日、7月26日再次发布工作通知,要求抽调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巡查小组,加大大厅巡查力度。
四是加强学习,7月23日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外出报备、请销假制度集中学习会议,对因公外出报备制度进行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
(51)考勤请销假报备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外出不履行报备手续、有事(病)不履行请假手续等现象。
一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明确由综合科1名同志负责统计局考勤、请销假情况,按要求做好逐级审批后并交由综合科备案,每月做好请假人次统计。
二是强化监督教育。巡察整改期间大厅监管科室每日安排专人对大厅工作人员工作纪律、业务办理等内容进行督查,抽调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巡查小组,每天不定时对人员在岗情况进行随机检查,今年以来累计督查人员在岗情况50余次。
三是加强学习。7月23日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外出报备、请销假制度集中学习会议,对因公外出报备制度进行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
(四)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组织建设仍需加强提升方面
1.党组主体责任压的不实
(52)党组成员长期空缺,党组会议绝大多数以党组扩大会议代替,未建立党组扩大会议制度。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局党组(扩大)会议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不断提高党组科学决策能力,确保决策流程合规合法。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切实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
(5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21年至今,未对分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以口头谈心代替提醒谈话。
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相关责任,于4月30日,局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于6月3日,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邀请纪检组人员参加,研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关工作,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提高谈话频次,已开展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6次,领导班子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4次,分管科室负责人与一般工作人员提醒谈话4次。
(54)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党组书记在组织生活会中只担任会议主持人,没有作为一名普通党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未按要求参加好双重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于2024年6月21日,惠济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按照要求制定《方案》并报上级审核,随后根据《方案》按时召开,会上党组书记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5)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2021-2023年党员大会会议记录6次没有签到册,2021-2023年14次党员大会签到册人数与会议记录人数不符,7次支委会会议记录未签字。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要求,重新完善三会一课签到表,强化对签到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出现漏签、代签等不规范行为。
二是坚持工作原则,自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部委员会5次,均规范会议签到。
三是加强工作归档,做好会后档案整理归档工作,规范上报每月党管月报内容。
(56)党建带团建作用发挥不充分。团支部未按要求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2021年至今仅召开团员大会6次,团课学习13次,2021年-2023年未召开研究团支部工作的专题会议。
整改情况:
充分发挥党建带团建作用,加强对团支部工作的指导。根据《惠济区共青团关于加强“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工作方案》(惠团文〔2022〕48号)相关要求,团支部大会应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每个季度至少安排上1次团课。我局团支部立行立改,严格贯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今年以来,团支部已召开团员大会2次,团支委会4次,团课学习3次。
2.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57)选人用人较为随意。党组在2021年研究中层干部任用过程中,党组会研究制定方案确定选任6名中层副职干部,最终选任9名,且未上党组会研究。
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2021年中层副职选任全过程材料,并于9月5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选人用人较为随意”问题进行上会研究,对照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调整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调整预审备案制度的通知》进行集中学习,按要求履行好审批备案手续,同时做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
二是完善局党组(扩大)会议制度,做到议题提前征集、按照流程审批、详细记录过程等,确保党组决策科学合规。
三是在1月18日、3月15日、4月17日召开的党组(扩大)会议中,涉及人员奖励、提拔及选派下沉年轻干部等事宜,均传达严管即是厚爱、厚爱必须严管的用人导向。
(58)干部任免不规范。2023年12月清理中层副职未以正式文件印发、无文号,未上会研究,不符合任免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中层副职。
整改情况:
一是在9月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干部任免不规范”问题进行上会研究,明确下步整改措施,并对照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调整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调整预审备案制度的通知》进行集中学习。会后以局党组名义下发正式文件,完善2023年清理中层副职工作手续。
二是对严格执行中层干部调整预审备案制度,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规范选任流程,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并于4月8日、8月19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学习研究。
三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在1月18日、3月15日、4月17日召开的党组扩大会议中,涉及人员奖励、提拔及选派下沉年轻干部等事宜,均体现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
四是对照局和中心“三定”方案,对各科室岗位公示牌、郑政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59)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清理不彻底。
整改情况:
一是通知到本人就经商办企业清理不彻底问题进行整改,协助向区纪委监委提交《关于本人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说明》,督促做好企业注销。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分别于4月29日、6月3日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宣读《惠济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观看系列廉政视频等;4月1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会会议精神;4月29日、5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以第一议题的形式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2024年以来召开的6次中心组学习会议中,均体现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传达。
三是实现“全覆盖”自查,于6月17日组织在职人员签订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表,确保人人应查尽查,对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收集汇总。
四是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就党风廉政等方面内容与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巡察整改期间共进行8人次谈话,切实做到督促提醒。
五是8月16日按照上级要求将《关于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详细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并于8月19日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承诺书》。
(60)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专业人才培养统筹谋划不足,大数据业务过多依赖抽调人员,未及时培养本单位专业人员,因抽调人员回归原单位,造成专业人才流失严重。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集中培训、网络视频学习多种形式组织局业务骨干进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提高大数据队伍专业水平,自5月份以来,又集中开展了2次信息安全知识培训学习。
二是开展轮岗培养锻炼,提高科室人员全面业务能力,对业务关键岗位科室人员轮岗,边实践边学习边提升,在学习工作实践中培养储备专业人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的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2.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持续聚焦问题、聚力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有序推动整改,确保按序推进,全部整改到位。
3.立足实际,助推高质量发展。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切实把整改提升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班子队伍建设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推动政务服务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效推进我区营商环境持续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71-635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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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