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的通知》(郑政办 〔2024〕51号)和《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郑科规〔2025〕1 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郑州市2024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申请受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郑州市属开发区、区县(市)2024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不包含上年度纳入研发统计范围但研发费用统计为零的四上企业),企业未被列入郑州市科技计划失信名单或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二、奖补标准
(一)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采用阶梯奖补方式。
1.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万元(含)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的奖补。
2.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一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至2000万元(含)之间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的奖补。
3.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至1亿元(含)之间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5万元的奖补。
4.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一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的奖补。
(二)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个企业5万元的奖补。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填报
申报单位填报《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申请表》并提交附件,附件内容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2023年度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彩色扫描件(包括主表及附表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更名企业需提供名称变更手续。填报的数据及资料须真实有效,《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申请表》(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申请单位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附件3) 。以上文件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留存。
(二)初审推荐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排查,排查辖区内申报财政奖补资金的企业当前存续、经营等现状,对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填报《2024年度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申请推荐汇总表》(附件2),推荐汇总表加盖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如企业不再符合申报奖补条件,请各科技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盖章一并报送。
四、申报要求
(一)科技主管部门报送内容:
1.加盖科技主管部门公章的纸质版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
2.推荐汇总表电子文档及加盖科技主管部门的推荐汇总表扫描件电子版(PDF文件)。
(二)报送时间:
企业向所辖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科技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各开发区、区县(市)报送截止时间:6月17日。
(三)报送地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2楼218室。
(四)联系方式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4)。
郑州市科技局联系电话:0371-67181455 0371-67185359。
五、相关说明
1.资金拨付时间以财政局意见为准。
2.对高新技术企业实际奖补金额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按照当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预算额确定。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