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因郑州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修改南阳路西弘润路北08-314-K05-01地块项目(台隆好景轩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事项,我局决定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郑州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修改南阳路西弘润路北08-314-K05-01地块项目(台隆好景轩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事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二、听证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上午10时
地点:刘寨街道弘润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
2.台隆好景轩项目用地范围内房屋产权人(该项目1-3号楼及裙房)、相邻台隆好景轩项目房屋产权人。
(二)申请方式
书面申请:申请人需提出书面申请,可填写附件1:《听证会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如房产证等)及相关意见材料;
提交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17点30分前提交;
提交地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704室,联系电话:0371-63671258。(新城路惠济区市民服务中心7楼)
(三)代表遴选
台隆好景轩项目宗地内已购房屋住户可自行推荐代表作为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提交申请时备注。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数超20人以上,我局将指定听证会代表。
指定结果将于听证会10个工作日前通知听证代表。
四、听证会材料获取
听证机构将于听证会召开10个工作日前,将规划修改方案、依据说明等材料送达听证人员。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应亲自参会,遵守听证纪律,如实反映所代表的群体意见;
(二)未经允许中途退场或无故缺席者,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
1.听证会申请表
2.原审批的总平面图
3.拟修改后的意向总平面图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