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政办〔2023〕2号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惠济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
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惠济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7日
惠济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序号 | 承办单位 | 行政事项名称 |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 核查方式 |
1 | 镇(街道)、村(社区) | 失业登记 | 1.学校毕(结、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学校毕(结、肄)业证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3.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人员,提供有效停业证明 4.无承包土地或承包土地被征用的,提供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5.复员退役军人,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手续或证件;随军家属提供随军手续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提供司法(公安)部门出具的手续 | 免于核查 |
2 | 镇(街道)、村(社区) | 创业补贴申领(大众创业扶持项目) | 人社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发放台账 | 在线核查 |
3 | 镇(街道)、村(社区) | 创业补贴申领(开业补贴) | 创业者《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 在线核查 |
4 | 镇(街道)、村(社区)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1.出国(境)定居证明 2.医院出具的参保人死亡证明,或民政都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能够确定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公证文书 3.社会保险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材料 | 在线核查 |
5 | 镇(街道) |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 经营场所证明 | 免于核查 |
6 | 镇(街道) |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 变更经营场所后的证明 | 免于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