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7143/2023-00044
  • 惠济区人民政府
  • 乡村两级、政务服务
  • 2023-02-08
  • 2023-02-08
  • 通知
  • 惠政办〔2023〕2号
  • 有效
  • 2023-02-08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济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

惠政办〔2023〕2号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惠济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

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惠济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7日

 

惠济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序号

承办单位

行政事项名称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核查方式

1

镇(街道)、村(社区)

失业登记

1.学校毕结、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学校毕结、肄业证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3.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人员,提供有效停业证明

4.无承包土地或承包土地被征用的,提供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5.复员退役军人,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手续或证件;随军家属提供随军手续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提供司法公安部门出具的手续

免于核查

2

镇(街道)、村(社区)

创业补贴申领(大众创业扶持项目)

人社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发放台账

在线核查

3

镇(街道)、村(社区)

创业补贴申领(开业补贴)

创业者《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在线核查

4

镇(街道)、村(社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1.出国定居证明

2.医院出具的参保人死亡证明,或民政都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能够确定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公证文书

3.社会保险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材料

在线核查

5

镇(街道)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经营场所证明

免于核查

6

镇(街道)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场所后的证明

免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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