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济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08 发布机构:惠济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改革举措,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基层延伸,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郑政办〔2022〕85号)等要求,制定《惠济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按照省、市政府要求,郑州市在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已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改革举措,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基层延伸。

为进一步优化基层办事流程,完善基层便民服务措施,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区司法局组织相关单位,以《河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为基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建立了惠济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二、目的意义

将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延伸,目的是进一步优化基层办事流程,完善基层便民服务措施。将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延伸后,惠济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当事人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中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是依据书面承诺即予以办理,让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等问题,从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动态管理

以《河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为基础,我区梳理和建立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依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机构或职能调整、国家和省简政放权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的要求,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

四、保障落实

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做好政策工作培训和宣传解读,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让企业、群众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解读机关:郑州市惠济区司法局

解 读 人:李艳

联系电话:0371-66682329

主办单位: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邮编: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