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87143/2025-00074
  • 惠济区人民政府
  • 农村供水
  • 2025-06-17
  • 2025-06-17
  • 通知
  • 惠政〔2025〕3号
  • 有效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济区强化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惠济区强化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 年 6 月 17 日


惠济区强化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供水保障是关系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民生工程。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村供水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强化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提高农村供水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水源保护,确保水源水质安全。提升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保证供水稳定可靠。建立健全农村供水管理及应急供水管理机制,实现农村供水可持续发展,确保农村居民都能用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二、主要措施

(一)健全管理机制

1.明确管理主体。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农村供水设施的管理主体。各相关镇(街道)应逐一落实各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及供水设施管理责任人,进一步压实供水管理职责,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古荥镇政府、花园口镇政府、大河路街道办事处、

新城街道办事处、迎宾路街道办事处、江山路街道办事处

2.推进水费收缴。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供水水价,并逐步推进水费收缴工作。水费收缴应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用于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古荥镇政府、花园口镇政府、大河路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迎宾路街道办事处、江山路街道办事处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完善供水保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农村供水管理行为。加强对农村供水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古荥镇政府、花园口镇政府、大河路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迎宾路街道办事处、江山路街道办事处

4.完善供水保障运行应急机制。将农村供水应急保障纳入地方政府水旱灾害防御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范围,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作用,组建应急供水队伍,储备应急保障物资,及时风险预警,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做好应对洪旱灾害、低温雨雪冰冻、突发水污染事件等应急供水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和报送报告制度,加强信息共享,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牵头单位: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古荥镇政府、花园口镇政府、大河路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迎宾路街道办事处、江山路街道办事处

(二)深入开展水质提升行动

5.强化水源保护。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推进农村分散式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标志牌设立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强化供水工程水源保护措施。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惠济分局、区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局,古荥镇政府、花园口镇政府、大河路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迎宾路街道办事处、江山路街道办事处

6.加强水质检测监测。卫健部门按照水质检测指标和频次相关规定要求,做好水质巡检抽检和结果公布,与水利部门建立水质监测数据共享、通报机制,水利部门根据监测结果督促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确保水质达标。

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古荥镇政府、花园口镇政府、大河路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迎宾路街道办事处、江山路街道办事处

7.规范供水设施管理。各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结合供水设施运行情况,对其进行升级改造。对城市供水管网短期无法延伸覆盖的,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管网延伸、兼并整合等措施,对暂停使用自备井进行封存备用,加强地下水等水源优化配置,充分发挥集中供水规模优势和管理优势。同时,每年自行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水质检测工作。

牵头单位:古荥镇政府、花园口镇政府、大河路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迎宾路街道办事处、江山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委

(三)逐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8.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城管、水利、住建等部门合力推进城镇自来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地区延伸,能联网尽联网、能扩网尽扩网、能并网尽并网,构建“同源、同网、同质、同监管、同服务”的城乡供水格局,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率。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惠济分局,古荥镇政府、花园口镇政府、大河路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办事处、迎宾路街道办事处、江山路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镇(街道)和区直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并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供水设施建设和运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三)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农村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及时总结推广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主办单位: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邮编:45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