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政办〔2022〕6号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惠济区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银行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鼓励惠济辖区内银行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加有效投入,促进辖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制定惠济区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该办法奖励对象为依法在惠济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法人银行机构或市级银行机构设在惠济区的分支机构,且设立时间1年以上。
二、奖项设置
该办法共设置银行业支持市场主体规模奖、支持政府重点项目奖、服务中小微企业奖三个奖项,每个奖项取单项考核指标前2名银行机构进行表彰。
三、考核指标
1.银行业支持市场主体规模奖考核指标为本年度面向我辖区发放贷款金额。
2.银行业支持政府重点项目奖考核指标为本年度发放支持我辖区政府重点项目贷款金额。
3.银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奖考核指标为本年度发放支持我辖区中小微企业贷款笔数。
四、考核程序
1.参与评选的各银行需将本年度面向我辖区发放贷款金额、支持我辖区政府重点项目贷款金额、支持我辖区中小微企业贷款笔数情况在每年1月月底前以纸质版及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2.在银行提交材料后,由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会同区发改委、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单位于15日内组织对银行机构进行考核,对参加评选各银行单项考核指标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单项考核指标前两名银行为获奖银行,并将考核意见报区政府审定,经区政府批准后,对各奖项获奖银行机构进行表彰。
3.对不配合部门联合考核和核实工作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银行机构,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奖励方式
在考核后,由区政府举办惠济区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表彰会,统一对获奖银行机构发放奖牌或证书进行表彰,并将考核获奖情况向各获奖银行机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表彰。
六、附则
本暂行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该暂行办法由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022年5月16日